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龙游经济开发区M225地块(位于龙游经济开发区,东至国泰路(规划),南至启明路,西至游七路(规划),北至规划用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2台日处理量500t废弃资源焚烧炉,建设年干化7万吨污泥干化生产线、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瓶生产线、年处置5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生产线,配套建设2台高温超高压参数的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建设2台50t/h燃气备用锅炉。项目建成后拆除现有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 1。
表 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影响因素 | 名称 | 坐标 | 与厂界最近距离 | 方向 | 大约人口数 | 保护内容 | 保护要求 |
X | Y | m |
大气环境、环境风险 | 湖塘殿村(行政村) | 718427.2 | 3223122.5 | ~402 | W | ~1820 | 村、社区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白马村(行政村) | 718632.4 | 3221929.4 | ~870 | SW | ~1430 |
虎龙村(行政村) | 718633.6 | 3220770.8 | ~1968 | SW | ~1170 |
凤基坤村(行政村) | 716638 | 3221129.9 | ~2772 | SW | ~1028 |
茶场新村(行政村) | 719739.6 | 3222608.4 | ~270 | SE | ~1870 |
士元村(行政村) | 720288.1 | 3221522.5 | ~2624 | SE | ~1115 |
刘家村(行政村) | 718163.3 | 3225834.2 | ~2198 | N | ~950 |
姚西塘村(行政村) | 715700.9 | 3224826.3 | ~2411 | NW | ~1125 |
士元逸夫学校 | 720771.3 | 3221170.2 | ~2202 | SW | / | 学校 |
生塘胡村(行政村) | 721223.5 | 3224099.3 | ~1884 | NE | ~615 | 村、社区 |
西方坞村(行政村) | 720847.8 | 3224948.5 | ~2130 | NE | ~514 |
珠带式村(行政村) | 719298.8 | 3226312.9 | ~2747 | NE | ~776 |
柳塘章村(行政村) | 721295.0 | 3225157.1 | ~2573 | NE | ~580 |
奎塘畈村(行政村) | 721479.3 | 3225669.7 | ~3090 | NE | ~486 |
丁家村(行政村) | 721173.5 | 3226577.5 | ~3609 | NE | ~1158 |
环境风险 | 兰塘村(行政村) | 714439.2 | 3222328.6 | ~4220 | W | ~1570 | 村、社区 |
大治村(行政村) | 714244.6 | 3221172.2 | ~4995 | W | ~1047 |
琚家村(行政村) | 715058.1 | 3218692.4 | ~5308 | SW | ~1548 |
前江新村(行政村) | 720706.1 | 3219779.4 | ~3210 | SE | ~1163 |
新王村(行政村) | 717379.9 | 3226171.4 | ~3348 | N | ~1239 |
上向塘(行政村) | 716396.4 | 3225610.3 | ~3401 | NW | ~970 |
清塘村(行政村) | 714608.1 | 3223844.6 | ~4181 | NW | ~982 |
许家村(行政村) | 714976.3 | 3225323.4 | ~4278 | NW | ~1158 |
夏峰村(行政村) | 713864.3 | 3223849.7 | ~4857 | NW | ~560 |
模环村(行政村) | 713983 | 3225718.8 | ~5300 | NW | ~2048 |
五都桥村(行政村) | 714381.2 | 3226758.8 | ~5612 | NW | ~875 |
曹垄村(行政村) | 717696.8 | 3218709.2 | ~4190 | SW | ~289 | 村、社区 |
上溪头村(行政村) | 721591.3 | 3218693.6 | ~4651 | SW | ~946 |
范家村(行政村) | 716143.5 | 3218532.5 | ~4941 | SW | ~893 |
张家埠村(行政村) | 715560.3 | 3218202.7 | ~5698 | SW | ~2093 |
杨家村(行政村) | 715391.7 | 3216943.4 | ~6800 | SW | ~1400 |
塘马村(行政村) | 720209.6 | 3218371.9 | ~4525 | S | ~757 |
新圆村(行政村) | 722147.5 | 3218894.7 | ~4843 | SE | ~757 |
后陈村(行政村) | 723091.1 | 3218951.1 | ~5320 | SE | ~900 |
下童村(行政村) | 724175 | 3219314.8 | ~5810 | SE | ~1148 |
横塘村(行政村) | 718543.3 | 3228249.4 | ~4861 | N | ~510 |
殿下村(行政村) | 720111.6 | 3227489.6 | ~4160 | NE | ~565 |
上朱村(行政村) | 720700.1 | 3228167.2 | ~4576 | NE | ~576 |
下方泉村(行政村) | 722608.9 | 3228375.5 | ~5800 | NE | ~825 |
蛇塘坞村(行政村) | 715549.3 | 3226003.8 | ~4290 | NW | ~822 |
奎塘畈村(行政村) | 721479.3 | 3225669.7 | ~3090 | NE | ~486 |
柳家村(行政村) | 722062.0 | 3227075.3 | ~4301 | NE | ~840 |
高元张村(行政村) | 723047.5 | 3224729.5 | ~3990 | E | ~742 |
九龙村(行政村) | 723424.9 | 3223161.7 | ~4023 | SE | ~1539 |
西山王村(行政村) | 723786.0 | 3221788.8 | ~4200 | SE | ~1916 |
范院坞村(行政村) | 723370.7 | 3227438.6 | ~5670 | NE | ~771 |
地表水 | 衢江 | -- | ~4100 | S | -- | 水体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
士元溪 | -- | ~858 | W | -- | 水体 |
地下水 | 周边地下水体 | 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声环境 | 厂址周围 2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 GB3096-2008 3类标准 |
生态环境及土壤 | 场地内土壤 | 第二类建设用地 |
评价范围内农用地 | 农用地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各污染因子短期浓度、长期浓度最大浓度占标率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叠加其他在建项目、环境本底后,项目排放的各污染因子短期浓度、长期浓度均能满足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占标率或者短期浓度质量要求。且根据分析,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而且废水水质达到三级纳管排放标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影响。同时,本项目建设时将同步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可以避免事故性排放。只要切实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固废仓库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间歇性噪声,且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企业只要做好机泵、风机等噪声设备的隔声措施,预计厂界噪声能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土壤
企业应切实落实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危化品和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生态
本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实施对现状陆域生态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收集后纳入企业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送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正常情况下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 2。
表 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①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和标化施工,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②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污水,进行回用; ③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相关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④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 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对周围环境主要敏感点的日常生活影响有限,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焚烧炉烟气 | ①炉内脱硫+SNCR的烟气脱硝+预静电除尘+炉外SDA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后通过80米烟囱排放 ②同步建设规范的DCS控制系统,已设置SO2、烟尘、NOX等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焚烧烟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项目设计标准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
恶臭废气 | ①污泥仓上方建设密封结构卸料间,密闭房屋顶部布置抽气管道,通过抽风机将房屋内的空气输送至锅炉炉膛; ②污泥输送系统均密闭负压设置,臭气经收集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③污泥干化废气收集后利用一次风机送入焚烧炉焚烧; ④对操作人员每人配备安全帽和口罩、手套,防止操作人员直接接触污泥、污水和直接吸入臭味。 | 恶臭污染物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污水站废气 | 污水站隔油池、综合调节池、初沉池、A/O池、污泥池、污泥压滤间等废气收集后采用酸喷淋+碱喷淋+除雾+活性炭除臭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其他废气 | ①通过加强操作管理,尽量降低装卸高度,采用喷雾抑尘装置等措施,减少装卸粉尘排放量; ②项目在灰库、石灰石粉库等处安装除尘器; ③加强道路路面清洁,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 ④锅炉空预器出口处设置氮氧化物分析仪和氨逃逸监测分析仪,用于监控出口 NOx 浓度和氨逃逸浓度,从而合理调整NH3/NOx 摩尔比。 | 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新建一座处理规模750t/d污水站,采用机械格栅+隔油+综合调节+混凝沉淀+高效厌氧塔+A/O池+二沉池处理工艺 ②废塑料瓶和可回收输液袋清洗废水单独收集后通过新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和混床废水、循环冷却水、职工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③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 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土壤及地下水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设置污染监控井。 | 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噪声防治措施 | 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震、隔音措施。 | 满足(GB12348-2021)中相应标准限值,不对周边敏感点产生影响 |
固废防治措施 | 项目产生的飞灰经鉴别后妥善处置,炉渣等均考虑综合利用,其他各类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置。 |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安全处理,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
风险防范措施 | ①烟气排放口须安装在线监测仪,同步监测SO2、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可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②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环境污染事故能力,企业应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
生态及绿化 | 场区内、外种植树木。 | 美化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修复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解决,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其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企业已经在环评编制过程中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并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产规模、工艺、设备方案、车间布局等得出,如建设单位在本项目批准后实施过程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所述变动,须按照相关环保要求重新申报。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索取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项目报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全文公开。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75701124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 199 号 3 号楼
联系人: 李 工 联系电话:0571-87992779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单位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