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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完成后进行项目环保信息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安全法生猪规模场改建项目 项目概况:杭州临安全法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拟投资435万元,在现有场址对原有猪舍进行拆除重建,改建保育猪舍2500平方米,并新购置环控系统、栏位系统等设施设备。对现有养猪场进行改建,改建猪舍2800平方米,管理房140平方米,消毒房100平方米,变电房5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道路硬化,围墙,大门等)。改建完成后,企业形成年存栏量4500头生猪(母猪、公猪和仔猪),出栏量10000头生猪(成年猪)的经营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初步踏勘和调查,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秋口村。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以及附近居民,项目周边无医院等敏感点。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发酵罐以及污水处理区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 经预测,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和治理后,发酵罐臭气产生的氨和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值,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后未出现超标区域,因此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员工的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项目场区养殖废水(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排入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废水输送到废水储存池储存,在施肥季节用于配套消纳地进行施肥,在非施肥季节于废水储存池进行储存,配套的农田山林可以消纳项目废水,项目无废水外排;洗车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3、固废: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主要包括猪粪便、饲料残渣、包装废料、污泥、病死猪及母胎分娩物、医疗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猪粪便、饲料残渣和污泥收集后进入发酵罐生产有机肥后农田施肥,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卖,病死猪及母胎分娩物收集后委托杭州临安康惠动物疫病诊疗所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本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临安全法生猪规模场改建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和村民委员会,主要以朱湾村为主。 七、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2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2年10月13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全法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全法 联系电话:1373807827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新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伟良 联系电话:0571-58605572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全法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