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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绍兴星发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是一家主要进行纱(丝)染色和针织物印染加工企业。公司位于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东三路,占地面积426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461.3平米。 经查阅资料,现有企业于2017年9月30日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绍兴星发印染有限公司兼并重组绍兴县华纺染整有限公司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绍柯审批环审核[2017]116号),并于2017年11月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为提升企业整体实力,在维持总产能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产品结构、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印染设备配置,实施绍兴星发印染有限公司年产染纱(丝)3000吨、针织物印染15500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203-330603-89-02-109637)。 项目总投资6200万元,淘汰原有使用时间较长的常温常压绞纱染色机34台、筒子纱染色机13台、绞纱烘干机1台、射频烘干机1台;新增新型绞纱染色机28台、新型筒子纱染色机20台、低浴比溢流染色机4台,拉幅烘干机2台等。本次技改项目对染色机进行更新调整,调整后机缸总数量增加5台,总容量减少730kg。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实地踏勘及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实施生产,项目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主要保护对象见表1。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含铬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六价铬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中标准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六价铬排放浓度≤0.5mg/L)后与其他废水汇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指标要求,接入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预处理,废水经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钱塘江。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⑵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绍兴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柯桥区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另外,根据引用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规定的标准(2.0mg/m3),NH3和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值(NH3≤0.2mg/m3,H2S≤0.01mg/m3); 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日均值300μg/m3)。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定型机废气、拉幅烘干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印花蒸化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油烟、VOCs、SO2、NOx、NH3、H2S等。对定型机、拉幅烘干机、烘干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进、出布口安装收集装置,收集后采用7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支27m、4支23m排气筒排放;印花蒸化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23m排气筒达标排放,二车间称料间、浆料房收集后就近接入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综合污水处理设施产臭单元废气加盖收集后采用1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去除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屋顶达标排放。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⑶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故只对厂界达标情况进行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是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时引风机的噪声,项目实施后,生产车间平均噪声级约为80.0dB(A)。通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经以上隔音、消声措施后,隔声量达到25.0dB(A)以上,车间外排噪声在55.0dB(A)以下,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厂区四周昼夜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要求。 ⑷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中废布料、废膜、普通废包装材料、破网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废乙酸丁酯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收集后贮存在污泥仓库内,委托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星发印染有限公司年产染纱(丝)3000吨、针织物印染15500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东三路,项目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并且本项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清污分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绍兴星发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书超 联系电话:13676888365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佳泽 联系电话:0575-8520253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2022年9月23日~ 2022年10月12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 2022年10月12日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8604938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星发印染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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