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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前进街道丰悦路与绿茵路交叉口,地块东至八工段直河绿化,南至绿荫路,西至浙江嘉航科技有限公司、空地等,北至江东五路绿化。 建设内容:企业在杭州市钱塘新区购买工业用地813.94亩,新建联合厂房、涂装车间、电驱车间等厂房和配套公用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798999.8m2,形成年产20万套新能源乘用车配件,40万套电池PACK,40万套电驱总成和40万套控制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注:规划居住用地2包含现状已建的前进安置房、江雅苑、前新福苑、前进第一幼儿园、前峰小区。前进安置房、前峰小区仅部分住宅楼在本次2.5km大气评价范围之内,因此表格中的人口数为评价范围内的人口户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经过大气预测,正常排放下,本项目各因子的占标率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加剧当地大气污染。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随着各项治气工作、“五气共治”、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持续推进,该区域空气质量有望得到改善,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 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明显增大,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明显高于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的贡献值。因此需加强对治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各类废水统一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钱塘江。在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的情况下,企业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体无影响。 此外,在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收集和处理工作,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特别是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油化库、危废仓库等区域的地面防渗工作,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全厂设备对东、南、西、北厂界的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触及声环境质量底线。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废实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固废视其性质采取出售等方式处理,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环境影响 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可控。 (6)土壤环境影响 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原材料、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加强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油化库、危废仓库等区域的地面防腐防渗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各项能资源均有合理来源,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因此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三线一单”要求。此外,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新增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且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项目,同时也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要求。 项目的建设会带来一定的“三废”排放,企业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在此基础上,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8月9日——8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地址:杭州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01) 联系电话:0571- 82987912 传真:82987920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拱墅区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310000 联系人:曲艺 联系电话:0571-88354426 (3)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前进街道绿荫路222号综合办公楼220-67室 联系人:但维 联系电话:19179320113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