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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2022-08-0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前进街道丰悦路与绿茵路交叉口,地块东至八工段直河绿化,南至绿荫路,西至浙江嘉航科技有限公司、空地等,北至江东五路绿化。

建设内容:企业在杭州市钱塘新区购买工业用地813.94亩,新建联合厂房、涂装车间、电驱车间等厂房和配套公用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798999.8m2,形成年产20万套新能源乘用车配件,40万套电池PACK,40万套电驱总成和40万套控制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环境

空气

三丰村

30.336242°N,120.564364°E

居民

约3173人

二类环境空气

870

前进安置房*

30.328107°N,120.580844°E

居民

约436人

东南

2500

江雅苑

30.325561°N,120.575312°E

居民

约3912户

东南

2080

前新福苑

30.321514°N,120.577483°E

居民

约2285户

东南

2460

前进第一幼儿园

30.321518°N,120.579782°E

师生

约480人

东南

2700

前峰小区*

30.321520°N,120.580651°E

居民

约120人

东南

2770

前峰村

30.322812°N,120.558205°E

居民

约1504人

东南

1180

临江村

30.313827°N,120.560847°E

居民

约1684人

东南

2200

杭房悦东方小区

30.322048°N,120.554174°E

居民

约4035人

1200

南沙村

30.319422°N,120.523641°E

居民

约1863人

西南

2600

春光村

30.332048°N,120.529028°E

居民

约2038人

西南

1580

规划居住用地1

30.327145°N,120.546528°E

居民

/

570

规划居住用地2*

30.325567°N,120.575315E

居民

/

东南

2000

地表水环境

八工段直河

/

工业、农业用水区

小河

Ⅳ类地表水环境

15

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下水

Ⅳ类地下水环境

/

/

土壤环境

规划居住用地1

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70

三丰村

870

厂界外1km范围内的耕地

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

/

/

注:规划居住用地2包含现状已建的前进安置房、江雅苑、前新福苑、前进第一幼儿园、前峰小区。前进安置房、前峰小区仅部分住宅楼在本次2.5km大气评价范围之内,因此表格中的人口数为评价范围内的人口户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经过大气预测,正常排放下,本项目各因子的占标率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加剧当地大气污染。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随着各项治气工作、“五气共治”、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持续推进,该区域空气质量有望得到改善,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

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明显增大,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明显高于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的贡献值。因此需加强对治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各类废水统一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钱塘江。在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的情况下,企业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体无影响。

此外,在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收集和处理工作,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特别是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油化库、危废仓库等区域的地面防渗工作,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全厂设备对东、南、西、北厂界的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触及声环境质量底线。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废实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固废视其性质采取出售等方式处理,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环境影响

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可控。

(6)土壤环境影响

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原材料、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加强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油化库、危废仓库等区域的地面防腐防渗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期间

污染物

环境保护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排入附近水体。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

施工废水

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杜绝设备污油的泄漏和含油废水的产生。

合理堆放施工物料,对土方、砂石等易冲刷物料,要求在堆场四周设置截留沟,并设置简易集水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排入附近水体。

废气

施工扬尘

合理安排易起尘建材的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并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措施。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施工车辆尾气

加强施工机械、汽车维护,保证其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噪声

施工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源控制、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控制施工交通噪声。

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由市政垃圾车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无害化

施工建筑垃圾

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应运送至指定地点,由专门单位处理。

资源化

废弃土石方

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方,减少弃渣量、借方量,从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可运到指定地点填方处理,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

资源化

水土流失防治

绿化覆土、场地平整、植物措施等,设置排水沟及沉沙池等,减少水土流失影响。

资源化

废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各股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放。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

废气

涂装车间

电泳废气

经地下风道冷凝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限值要求

PVC喷涂废气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电池壳PVC喷涂废气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涂胶废气

收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色漆喷涂流平废气

经干式纸盒过滤+沸石转轮浓缩+RTO焚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色漆闪干废气

清漆喷涂流平废气

喷枪清洗废气

注蜡废气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点补废气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清洗调漆废气、废纸盒暂存间废气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电泳烘干废气

经RTO焚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PVC烘干废气

清漆烘干废气

电池壳PVC烘干废气

经RC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

试制

涂装废气

经袋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

焊装

打磨粉尘

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污水处理站废气

对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酸化破乳池、水解酸化池、沉淀池、污泥浓缩池等进行加盖封闭处理,污泥臭气的主要产生源进行局部区域隔离,通过鼓风机形成负压将水池上部气体以及污泥脱水间废气统一收集至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的组合处理工艺,废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的要求。

色漆闪干炉、胶烘干炉、清洗烘干炉等燃气废气

直接排放

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限值要求

锅炉燃烧废气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0250-2018)表1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

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①厂区及车间内合理布局;

②在设备选型上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减振器等,对风机加装消声器等;

④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产生;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

废液压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润滑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清洗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超滤膜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胶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脱脂、薄膜处理槽渣及废水处理污泥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纸盒和漆渣(溶剂型清漆使用)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清洗剂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蜡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沾染危险物料的废包材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沸石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电泳槽渣

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果选择相应处置方式,在鉴别结果明确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妥善收集和储存。

无害化

废纸盒及漆渣(水性色漆使用)

生化污泥

金属废料

外售综合利用

资源化

废焊材焊渣

外售综合利用

资源化

打磨粉尘

外售综合利用

资源化

废纯水RO膜

外售综合利用

资源化

一般废包装材料

外售综合利用

资源化

废催化剂

委托指定单位处置

资源化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无害化

风险措施

设置事故应急池

事故应急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各项能资源均有合理来源,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因此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三线一单”要求。此外,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新增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且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项目,同时也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要求。

项目的建设会带来一定的“三废”排放,企业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在此基础上,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8月9日——8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地址:杭州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01)

联系电话:0571- 82987912          传真:82987920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拱墅区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310000

联系人:曲艺           联系电话:0571-88354426

(3)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前进街道绿荫路222号综合办公楼220-67室

联系人:但维             联系电话:19179320113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零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