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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三门200MW滩涂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三门汇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08-1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核三门200MW滩涂光伏项目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核三门200MW滩涂光伏项目

建设规模和内容:中核三门200MW滩涂光伏项目拟投资66680.76万元,建设总规模145.63MW的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位于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东部三门核电12号机组温排水工程用海范围内,用海面积约125公顷滩涂海域布置光伏列阵,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场区(含光伏列阵、箱逆变、集电电缆、检修通道、挡浪设施等)、1220kV升压站及储能设施,项目拟装机容量145.63MWp,输出电压为220kV,工程建设内容不含送出工程。工程计划于20229~20239月实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见表1

1  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编号

类型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离(km

环境敏感要素

1

海洋生态红线区

三门东部滩涂湿地

工程部分占用

~

海水水质、沉积物、生态环境、鸟类、渔业资源、风险

2

五子岛旅游休闲娱乐区

SE

10.9

3

海洋功能区

三门湾南农渔业区

工程占用

/

海水水质、生态环境、渔业资源、风险

4

三门湾北农渔业区

N

5.3

风险

5

三门农渔业区

E-SE

4

6

高塘-南田农渔业区

E

9.6

7

象山农渔业区

SE

12.9

8

五子岛旅游休闲娱乐区

SE

10.9

8

海上养殖

宁海县

NW

>8.9

风险

9

三门县

N~NW

>3.77

风险

S~SE

>0.95

海水水质、生态环境、渔业资源、风险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水文动力及冲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于桩基的阻水作用,改变了局部水域潮流流向,减小了流影区的潮流流速,影响范围仅局限于用海区所在及周边,影响程度较小,不会造成大范围潮流动力的变化。方案实施后用海区及周边海域呈轻微淤积状态,首年淤积厚度为2~15cm/a,最终淤积为0.05~0.3m

2海洋水质影响结论

工程实施仅施工期打桩搅动底泥对水质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其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此基础上,对海水水质环境基本无影响。

3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结论

工程仅实施打桩施工,没有引入外来污染,,对海洋沉积物影响不大。

4海洋生态环境(含渔业资源)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实施后对海洋生物影响主要为桩基占用海域造成的潮间带生物损失,潮间带生物一次性损失量为835.6kg,另外打桩产生悬沙对渔业资源的损失影响,仔稚鱼一次性损失量约257.71万尾,鱼卵一次性损失量约为91.33万粒,成体鱼类损失量约126.1kg

项目位于三门核电南侧滩涂,目前三门核电还处在建设阶段,人为干扰因数较多,故项目所在潮间带滩涂区域并非鸟类的主要集群地,在滩涂上活动的鸟类数量相对较少。施工期间虽然会影响和驱赶附近滩涂湿地水鸟的栖息和觅食,但是影响较小可以忽略不计。项目的实施对鸟类繁殖的影响很小。项目区域并非迁徙候鸟的重要栖息地。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整个三门湾作为鸟类越冬地和迁徙中途停歇地的功能产生明显影响。

5对敏感保护目标影响结论

1)海洋生态红线区影响

本次工程全部采用透水式高桩结构,项目实施未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工程用海期限到期后可对用海范围内进行清理恢复,工程实施仅在施工阶段打桩产生的悬浮泥沙对生态红线内水质产生一定影响,但工程打桩非连续性排放悬沙,但因本次工程用海大部分施工位于红线区范围内。从预测结果叠图可知,其主要的浓度包络线均集中在工程选址范围内,基本包络在三门核电12号机组温排水确权线范围,周边往东部扩散,但扩散距离不大,范围也有限,且工程打桩基本局限在每天涨潮期间施打,因此悬浮泥沙影响也基本集中某个阶段,属于间歇性非连续性影响,因此影响持续性上来讲影响不大。

另一方面影响主要表现为桩基占用滩涂资源对潮间带生物的损失影响,根据平面布置叠置红线范围可知,预计工程实施占用红线区内滩涂潮间带面积约为6041m2,造成红线区内一次性生物损失量约为639kg

2)海洋功能区

拟建项目采用透水构筑物的用海方式,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仅桩基直接占用部分滩涂面积,对潮流的阻流作用较小,仅引起用海区及附近局部轻微淤积,对滩涂环境、海洋水动力环境及岸滩地形地貌影响较小,有利于海岸保护。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及其他污染物,根据悬沙扩散预测,工程实施对周边海洋功能区影响仅三门湾南农渔业区(A1-14),对其他海洋功能区无影响,其中悬沙影响仅在核电厂温排水用海确权区外围500m范围。

3)海上养殖区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工程施工期悬沙扩散主要影响范围在核电厂温排水确权区域外围500m范围之内,不会对周围养殖产生影响。

4)对三门核电温排水区域影响

光伏项目实施对三门核电取排水造成的影响较小,且对周边海床稳定性影响较小,总体上不会对三门核电产生不利影响。

6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施工期噪声在场界处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程周边较为空旷,对声环境影响不大。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场界处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和3类标准要求。

7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暂时存放于临时施工营地,其中的钢材边角料等进行回收,其余建筑垃圾集中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旧电气组件、储能区废旧电池模块、升压站废旧蓄电池、员工生活垃圾。废旧电气组件、储能区废旧电池模块为一般工业固废,厂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废旧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升压站专门配有危废仓库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暂存后有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营运期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可行处置,均不直接进入外界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8电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220kV升压站建成运行后,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将满足评价标准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µT)。

9风险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通过采取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 3

3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

环保投资内容

具体措施

施工期

废气治理

扬尘

洒水装置、篷布覆盖

废水治理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设置临时厕所,定期委托清运至三门健跳污水处理厂

船舶水污染物

船舶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

委托有港口经营许可单位收集处理,委托处理台账

固废处置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委托处置

船舶垃圾

船舶垃圾

委托有港口经营许可单位收集处理,委托处理台账

营运期

废水治理

职工生活污水

设置化粪池,定期委托清运至三门健跳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

升压站主变

光伏场区逆变、箱变

基础减震

固废处置

一般固废

收集后分类回收

危险废物

设置专用危废暂存库,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进行转运并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转移联单台账

风险防范

升压站变压器油泄漏风险防范

升压站场区设置事故油池,地面及油池防渗处理

光伏场区风险防范措施

逆变、箱变下方设置玻璃钢事故油池

添置吸油毯、围油栏

生态

海洋生态补偿

增殖放流或岸线修复等

环境监理

施工期环境监理

环境监理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监测

环境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监测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中核三门200MW滩涂光伏项目位于三门湾内健跳镇六敖北塘外滩涂, 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在全面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实施对该区域海洋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海域整体的生态功能受到显著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络方式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版及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三门汇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望海路48

联系电话:0571-85108399

(2)环评单位:青岛国海浩瀚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611号楼807

联系电话:0532-55576759

(3)环保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8

联系电话:0576-8332620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起 10 个工作日。

 

三门汇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817

公示文件.PDF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