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中北部电网优化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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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08 10:1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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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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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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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绍兴中北部电网优化工程 | 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诸暨市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凤仪~兰亭500kV线路改接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8km,其中同塔双回路7km,单回路1km;
(2)绍兴换流站~涌潮500kV线路改接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54km,其中同塔双回约2×19.5km(含2×3.5km双回路单侧架线),单回路34.5km;
(3)诸暨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至凤仪500kV出线间隔2个;
(4)舜江500kV变电本期在第4串扩建1个500kV出线间隔;
(5)兰亭500kV变电站、凤仪500kV变电站、涌潮500kV变电站、绍兴换流站改造相关500kV出线间隔设备。 | 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将落实环评文件中的环保措施,项目在建设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在建成运行后切实加强环保管理,做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 一、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1)本工程拟建绍兴换流站~涌潮500kV线路改接至舜江500kV线路边导线投影距离其南侧约140m,线路塔基占地不涉及森林公园保护范围,但工程建设临时施工道路可能需要占用森林公园外围少量植被,由于植被占用以灌草为主,基本不破坏乔木层,因此,少量途经森林公园边界附近的临时施工道路原则上可利用现状林间小道和树木间空地,对森林公园内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影响很小。2)本工程拟建绍兴换流站~涌潮500kV线路改接至舜江500kV线路穿越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区,但工程建设塔基占地较少,采用无人机架线等施工方式,尽量减少施工区的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利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塔基尽量利用地形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基础采用掏挖基础,同时对挖方边坡按规定要求放坡,对基面进行综合治理,产生的少量开挖土方采用土工布临时遮挡维护,施工结束后用于塔基周边覆土绿化等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植物多样性、动物资源、生态服务功能影响很小。
(2)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电磁环境现状评价、输电线路电磁环境类比评价、模式预测及评价结果,在采取并落实本次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建成后工程拟建线路沿线及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的相关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预测,本工程输电线路建成投产后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将小于55dB(A)、夜间将小于45dB(A),可分别满足沿线各声功能区要求。
本期诸暨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舜江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兰亭500kV变电站、凤仪500kV变电站、涌潮500kV变电站、绍兴换流站500kV间隔设备改造后对基本不增加贡献值,扩建改造侧厂界噪声仍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4)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拟建输电线路仅跨越平水江水库及北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塔基永久占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范围(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以内)和一级保护区。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的塔基施工时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放,对地表水体无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因此工程建设对水源保护区水质和水环境功能均不产生影响。
二、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1)下一阶段设计应尽量优化线路路径,以减少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邻近绍兴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线路路径长度和架设杆塔数量,以减少塔基占地和植被砍伐量。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森林公园范围内设置线路牵张场、施工便道等施工临时占地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临时占地区植被恢复。2)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放线过程中仅对局部过高林木进行择伐,保证输电线路与线下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0m。工程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塔基施工期需将剥离的表层土(10~30cm)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临时遮挡维护,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低山丘陵区部分塔位设置护坡、挡土墙,并在塔基上坡侧修砌永久性、截水沟、排水沟。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选择地势开阔平坦的区域。
(2)电磁环境
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对大功率电磁振荡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将机箱孔、口和连接处密封。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禁止在开关站、变电站站区征地范围内建设、搭建民房。本工程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投运后,站址周围的电磁环境影响分别满足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拟建500kV输电线路经过公众曝露区时最低线高满足报告的相应要求,以保证农田区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10kV/m的评价标准;以及公众居住、办公区等环境敏感区边导线投影外5.0m以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线路塔基或牵张场等任何临时施工场地。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塔基设计应采用全方位高低腿及掏挖式基础,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线路放线过程中,采用飞艇、动力伞、无人机等先进的施工放线方式,不砍伐出放线通道,不砍伐植被;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禁止在在水源保护区内清洗车辆机械,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租用民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的塔基施工时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放,对地表水体无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4)声环境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施工阶段在变电站厂界、声环境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临时施工区域,设置施工临时隔声围屏,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达标。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7 月 8 日 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2-07-08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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