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点工业园区(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参考大纲》的函 | ||||||||
|
||||||||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土壤和固废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浙土壤办〔2021〕2号)要求,为督促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规范编制和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我厅组织编制了《2021年度重点工业园区(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参考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督促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抓好落实。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16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点工业园区(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参考大纲》的函.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