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气象局瑞安市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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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8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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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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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7 月 28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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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安市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五云山 | 瑞安市气象局 | 项目拟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五云山建设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雷达塔体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频率9.3-9.5GHz,峰值功率330W。 | null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大气环境:柴油发电机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
声环境:①在机械设备或其它振动体的基础和地板、墙壁连接处设隔振或减振装置。②空调安装时通过采用阻尼弹簧减振器,各处管道连 接采用软连接。
电磁辐射:①上岗人员素质:雷达站维护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及有关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②技术措施:由于雷达产生的电磁波在雷达关闭后将会消失,同时雷达系统装有故障自检和参数检测装置,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雷达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如发现隐患及时断电后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雷达站正常运行,而故障时电磁辐射不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③雷达站建成后需对其周围电磁环境进行电磁辐射环境验收监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定期进行电磁辐射监测。
④建设单位应在当地规划部门备案,依据气象雷达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确保气象雷达站周围的净空条件。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固体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在雷达发射设备设计阶段,即考虑了雷达发射功率的自动检测,当检测到发射功率没有按照脉冲曲线运行时,自动切断电源,并发出警报。
②柴油机房外存储柴油,需对柴油储存区进行防渗处理,避免柴油外溢。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8 月 4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2-07-28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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