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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要求,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建设单位。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陆域形成工程; (2)性质:新建; (3)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我国东部沿海长江口与杭州湾交界处崎岖列岛海区小洋山北侧,地理位置坐标概位30°38′N,122°05′E; (4)建设规模:工程位于洋山深水港区北侧,小洋山岛至薄刀咀岛之间的海域,陆域形成面积约592万m2,新建围堤总长约7000m。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评价本项目陆域形成对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桂浩 电话:021-68288305 15317277539 金祺 电话:13818791718 邮箱:270928948@qq.com 传真:021-6828989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同汇路1号 评价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电话:022-59812345-6324 邮箱:zyhj@vip.163.com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意见表(附后)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附后)提交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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