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遂昌县未来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遂昌广播转播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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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9 10:11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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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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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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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遂昌广播转播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遂昌县妙高街道井桐坞村西北、东梅村南部地块 | 遂昌县未来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遂昌广播转播台建设地点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井桐坞村西北、东梅村南部地块,总用地面积109890平方米,主要承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套节目(中国之声,频率:540kHz)和浙江人民广播电台一套节目(浙江之声,频率:1134kHz)中波转播任务,发射总功率为2kW,2套广播信号主要覆盖遂昌县域及松阳部分乡镇,根据发射任务,本项目建设120m中波发射天线一座,建设发射系统、天馈系统、节目传送系统、全台自动化系统、供配电系统、安防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动环监测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等。 | 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承诺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辐射。结合理论预测和类比监测结果,本项目应将距天线50m以内区域划为控制区,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将距天线65m范围处设立警戒标志,警示电磁辐射。待工程建成运行后,须实地测量电磁辐射场的空间分布,参照理论模型预测值和类比监测值,以实测值为基础,划出隔离防护带,并设立警戒标识,对于中波电场强度大于40V/m、磁场强度大于0.1A/m的区域划为控制区,设立围栏,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对于中波电场强度大于17.88V/m、磁场强度大于0.044A/m的区域边界设立告示牌并注明“注意电磁辐射,减少停留时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2 年 7 月 6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2-06-29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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