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助力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周报(第3期)
发布日期:2022-06-2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6月23日,我厅召开第三次专班会议,调度了33项工作举措本周进展。会上,重点听取了科财处、环评处、低碳发展中心关于环评制度改革、环境要素保障、生态环保投入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本周进展情况如下:

经调度,各项工作举措总体进展顺利,除丽水争创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等13项任务提前达到6月工作目标外,本周新增争取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落地、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小微企业“打捆”审批试点、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融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推行学法积分抵扣行政处罚金额举措、指导地方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作、加快推进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项目库等9项任务提前达到6月工作目标。攻坚行动实施以来,各项政策红利逐渐显现。

一、环境准入服务持续深化。今年以来,全省共审批4596个项目(6月以来,全省共审批645个项目环评),环境影响报告书平均审批时效从5月的2.42个工作日提升至6月的1.8个工作日;共有757个项目(6月共94个)享受承诺备案改革福利。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共有33个打捆项目(共涉及357家小微企业)享受大幅简化环评程序和内容的改革福利;累计共16个项目实施“多评合一”审批。

二、环境要素保障持续强化。实现排污权交易系统与环评审批系统的内部贯通,积极跟踪服务建设项目排污权指标需求。今年以来,全省已支持1668个建设项目所需排污权指标,保障二氧化硫792吨、氮氧化物4315吨、化学需氧量3222吨、氨氮325吨,合计完成半年目标的133%,完成全年目标的81%;新增排污权抵质押贷款42.84亿元,完成半年目标(40亿元)的107.1%。

三、本周工作亮点。经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于6月17日出具宁波—舟山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沈家湾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省环科院出台八条措施,实施“红色先锋”工程,开辟环评评估绿色通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帮扶。宁波市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152”体系,推行“保障+服务+补偿”全新绿色保险制度,建设以“e企管”为核心的执法指挥“一张图”和科技监管“一张网”,积极打好执法服务绿色组合拳。

下一步,继续做好省政府攻坚专班交办的各项任务,持续落实“周例会”和“月晾晒”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经济稳进提质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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