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更新有关要求,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筛选条件,开展了辖区名录筛选制定工作。

全省共确定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6117家,其中按区域分:杭州市789家,宁波市955家,温州市561家,湖州市390家,嘉兴市1027家,绍兴市637家,金华市617家,衢州市251家,舟山市139家,台州市551家,丽水市200家。按类别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50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90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349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982家。

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汇总各设区市正式发布的名录后,形成2022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2022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xls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