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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永记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制品项目生产线原材料铝渣、铝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浙江永记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汇达路22号 5、项目投资:1300万元人民币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浙江永记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300万元,在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汇达路22号现有厂区内,对企业现有回转炉、冷却桶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实施年产5万吨铝制品项目生产线原材料铝渣、铝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铝渣、铝灰6万吨。 本项目主要改建内容为,企业原主要使用铝边角料、铝块、铝屑等废铝进行重新熔化,同时添加纯铝锭调节铝含量,铝水用来制造铝锭或铝配件,企业自己产生铝灰、铝渣进行球磨、筛分后,铝颗粒回炉,废铝灰(下脚铝灰)作为危险废物;改建后,企业主要处理外单位产生铝灰、铝渣,同时处理铝边角料、铝块、铝屑等废铝重新熔化,铝水中添加纯铝锭调节铝含量。本改建项目设备不变,铝灰、铝渣处理量增加,铝边角料、铝块、铝屑等废铝处理量下降,产品产能维持不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居民、学校等敏感点。 表1 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关环境标准值,不会导致周边环境质量等级发生改变。项目周边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浓度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在厂界外无超标点,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厂内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处理达标后由环卫部门纳管,最终由最终由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衢江。 本项目最大排放废水量占比小,COD、NH3-N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均很小,对水质的影响较小,对周边地表水体基本无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如发生污水泄漏事故且未采取及时有效地措施,将不会导致较大范围地下水环境受到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影响预测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其中东厂界和南厂界能够达到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各类固体废物均能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营运期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新增临时便道及占用,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7)营运期土壤影响分析 本项目连续运行30年后,对土壤中重金属、二噁英类的累积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土壤的环境功能类别。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8)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落实本评价提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永记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制品项目生产线原材料铝渣、铝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投资1300万元人民币,在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汇达路22号,现有厂区内建设。 项目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能维持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故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衢州市域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此外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保准入条件,满足“三线一单”要求。因此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其他部门的审批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厂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如要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12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12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永记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永记 联系电话:15906892777 (2)环评单位 杭州卓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85856015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路2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2幢604-29室 (3)审批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永记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浙江永记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制品项目生产线原材料铝渣、铝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公示稿)(1).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