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报(第134期) | ||||||||
|
||||||||
一、省厅工作动态 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厅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单位)及时自查人员健康状况、严格来访人员登记查验、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工迅速贯彻落实,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土壤处紧急召开涉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调度会议,交流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应急监控中心负责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落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了杭州市疫情防控办《关于印发杭州市涉疫医废(垃圾)和涉疫废水相关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环境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压紧压实各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疫情防控环境管理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各地工作动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点、街道社区,检查并协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工作;对集中隔离点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隔离点按要求落实医废仓库、废水消杀、余氯检测等措施,严防病毒扩散和二次污染。滨江分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带队赶赴封控小区,安排人员力量对生活污水进行消杀,并指导督促隔离点工作人员做好涉疫垃圾的分类、标志和定点贮存工作。临平分局对全区已启用和待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及涉疫垃圾处置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上城分局、钱塘分局迅速组建抗疫突击队,奔赴抗疫一线,开展秩序维持、人群劝阻、物资搬运等工作。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对辖区内所有在用、备用的隔离点酒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确保隔离点酒店、涉疫污水处理系统、涉疫垃圾储运三者同步投入运行。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吴兴区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安全处置工作开展专项帮扶指导,深入查看定点医疗机构、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产生收运情况,现场指导工作人员对涉疫废物的消杀、打包和清运处置工作。德清分局对核酸采样点和医废归集点进行驻点指导,精准帮扶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第一时间组建疫情防控预备队奔赴封控区,协助做好人员摸排、核酸采样、信息登记等工作。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涉疫点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医疗废物专人管理、专车运输、定点处置,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坚持每日一会商、每日一调度、每日一排查,对一线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日汇报制,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 三、全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 从各地报送情况看,目前我省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平稳有序。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2年3月12日,全省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232897.80吨,其中涉新冠肺炎医废28211.06吨。包括: (一)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456吨/天。全省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202398.56吨(日均284.27吨),其中收集涉新冠肺炎医废20106.95吨(日均28.24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202398.56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74.49%。各市将490个集中医学隔离点及相关口岸的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的涉疫废物纳入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共收集处置13107.67吨。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2日,全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456吨/天,全省共启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13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为727吨/天,全省已启用总处置能力为1183吨/天。全省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30499.24吨(日均429.57吨),其中收集涉新冠肺炎医疗废物8104.11吨(日均114.14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30499.24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39.74%。此外,各市将949个集中医学隔离点及相关口岸的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的涉疫废物纳入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共收集处置9548.30吨。 其中,2021年8月22日至2022年3月12日,金华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同时也是金华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规模为45吨/日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急处置2169.09吨;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3月12日,绍兴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共启用应急处置设施4个,应急处置能力195吨/天,共应急处置1744.26吨;2022年1月9日至3月12日,杭州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同时也是杭州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规模为100吨/日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和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规模为80吨/日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急处置1298.56吨;2022年1月23日至3月12日,舟山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舟山市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也是舟山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规模为10吨/日的微波消毒和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规模为50吨/日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急处置124.8吨;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12日,宁波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同时也是宁波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规模为100吨/日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急处置1815.16吨;2022年2月6日至3月12日,湖州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同时也是湖州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规模为120吨/日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急处置213.10吨。 四、全省环境应急监测情况 2022年3月7日至3月13日,各设区市加强自动监测设施运行保障,全省共有154个空气自动站、106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77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72个饮用水源地生物综合毒性自动监测仪正常运行。 (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国控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显示,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无劣Ⅴ类水质。 (三)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情况。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标77个,无超标数据。生物综合毒性自动监测结果表明,各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安全。 五、全省医疗废水及定点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一)全省医疗废水处理情况 全省100家定点医院均配套有污水处理设施且满足实际处理需求。3月5日至3月12日,实际日均处理水量3.82万吨/天。100家定点医院中,100家粪大肠菌群数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的100个/L标准要求。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接纳定点医疗机构废水的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情况 2022年3月6日至3月12日,我省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共对8家次定点医疗机构和24家次接纳定点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统计结果显示,定点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接触池出口废水中总余氯浓度均在6.5~10mg/L范围内;接纳定点医疗机构废水的污水处理厂无超标情况。 六、全省疫情防控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全省集中隔离点检查情况 3月7日至3月13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639人次,组织对集中隔离点开展环境管理检查,重点检查医废暂存场所设置、医废包装和记录、医废及时清运、暂存场所和车辆消毒、操作人员防护、污水纳管、污水规范消毒、余氯自行监测和记录、指标超标等内容,检查集中隔离点共605个(全省有691个集中隔离点),发现问题7处(温州3处、湖州4处),其中医疗废物规范包装问题1处、污水规范消毒问题1处、余氯自行监测和记录问题5处,目前4处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3处(均为温州)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全省其它涉疫相关单位检查情况 3月7日至3月13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28人次,排查、检查相关单位(点位)745家次,发现生态环境问题68处,其中涉及疫情问题0处。 七、信息报送和媒体宣传情况 3月7日至3月13日,宣教中心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抗击疫情 环保在行动 | “疫”起逆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多点发力筑防疫屏障》《抗击疫情 环保在行动 | “疫”起逆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多点发力筑防疫屏障》《抗击疫情 环保在行动 | “疫”起逆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多点发力筑防疫屏障》《叮咚!您的快递到了,怎样收取才安全?》《抗击疫情 环保在行动 | 凝聚生态环境铁军“硬核力量”,齐心战“疫”!》。 八、环境安全和人员安全情况 3月7日至3月13日,我厅共接到应急响应报告3起(温州2起、台州1起),应急监控中心指导属地提前提级响应,3起事故均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截至3月13日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4例(杭州54例、温州4例、湖州3例、嘉兴3例、衢州1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杭州)。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