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表面活性剂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经济开发区新桥路168号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681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总投资:35000万元 项目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新征用地约68.46亩,拟建3套6t/h磺化装置、1套2t/hAPG生产装置,最大设计能力达到年产表面活性剂20万吨。其中磺化产品18万t/a(包括烷基苯磺酸(LAS)、聚氧乙烯醚硫酸钠(AES)、α-烯烃磺酸钠(AOS)、脂肪醇硫酸钠(K12)合计18万吨),烷基糖苷(APG)2万t/a,同时将产生副产品浓硫酸50t/a。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日用化工行业的洗涤和个人洗涤护理,还可应用于选矿、皮革、涂料、塑料、橡胶等其它诸多工业领域。产品工艺成熟、成本低、清洁生产水平相对较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经济开发区新桥路168号浙江汇淼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碱洗塔废水、汽提塔废水、缩醛合成废水、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凝系统排水、废气喷淋废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等废水经分质收集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综合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入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兰江。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分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水站恶臭气体和油烟废气。其中:生产废气主要是磺化工序废气、AES脱气废气、APG配料粉尘、APG合成废气、APG脱醇废气、化验室废气、原料储罐废气;废水站废气主要是硫化氢、氨等恶臭气体;各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SO2、SO3、硫酸雾、颗粒物、VOCs、H2S、氨气等,通过清洁生产、污染物经静电除雾/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等废气治理措施,大大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根据本环评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包括制冷机组、空压机、冷却塔、风机、各类泵等设备,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废弃硅胶、废弃催化剂、黑酸、发烟硫酸、APG过滤渣、化验室废液、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辅料包装袋、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事故风险: 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有毒有害物料泄漏和易燃易爆物料的爆炸。本项目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源,但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拟采用下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汇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表面活性剂生产线项目拟建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经济开发区新桥路168号。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的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了本项目的公众调查等工作,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本次环评采纳公众参与调查的结论。本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 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本次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义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8日~2022年3月3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3月3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汇淼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经济开发区新桥路168号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65811550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526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71-2286899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发布单位(盖章):浙江汇淼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