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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1、项目名称:永嘉县海塘安澜工程(乌牛堤) 2、建设单位: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瓯江北岸永嘉县乌牛街道,西起104国道,东至乐清市北白象镇官头与乌牛街道交界处(温州大桥) 5、建设内容规模:①提标建设海塘2.06公里,其中加固海塘1.32公里(含乌牛新闸段0.11公里)、新建海塘0.74公里;②提标加固乌牛新闸(5孔×8m)、改建旱闸2座;③整治塘前高滩面积2.40万平方米,塘后生态修复及融合提升面积0.45万平方米。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2623万元,环保投资约1456.9万元(含水土保持)。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拆除期环境影响: ①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需拆除部分现状海塘防浪墙,同时乌牛新闸交通桥、防浪墙进行拆除重建,项目对海塘防浪墙、交通桥、防浪墙等拆除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不扰动水底面积,因此项目拆除期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②空气环境影响:建筑拆除主要采用人工的方法,场地平整主要使用机械为推土机,在建筑拆除及场地平整时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在采用环评提出防治措施下,拆除及场地平整时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③噪声影响:项目拆除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影响可得到减缓,且项目拆除期较短,拆除期结束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将消除。④固废影响:建设、施工单位根据要求对拆除垃圾及时进行分析清理,清理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在填方路段中加以利用。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拆迁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两方面。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对周边内水体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②空气环境影响:施工阶段,工程采用购买的成品混凝土,采用商品沥青由专门运输车运至现场,现场不设置灰土拌合场地及沥青搅拌站,经大气稀释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③噪声影响:根据调查工程,本工程周边200m范围内有住宅等敏感目标,施工期是暂时的,而且噪声的影响也是暂时性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因此,施工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④固废影响:钻渣固化后与其余弃方一起由施工单位运至项目附近温州三华实业有限公司码头,再外运至玉环等地消纳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周边环境无影响。⑤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植被及水生植物、生物的影响。但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在施工期间,工程建设将毁坏拟建地附近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临时用地将进行植被恢复,异地补偿种植。同时本项目水下施工范围较少,但是随着工程完成后,随着河床冲淤平衡与底床的稳定,底栖生物的生存环境会逐步得到恢复。慢慢恢复到从前的生物水平。因此,在落实生态环境影响减缓、补偿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得到恢复。 3、营运期环境影响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①生活污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永嘉县江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②水文情势:a拟优化堤线位于瓯江七都岛北侧,七都汊道历史上主流摆动频繁,复杂多变,后经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和八十年代初河势整治工程建设后,现状滩槽相对稳定,河段深泓线稳定位于七都岛北汊;b东蒙山至乌牛水闸段拟优化堤线之间现状滩地高程均在高潮位以上,滩面高程4~5m。近十年优化线位位置所在滩面呈现趋势性淤积,外侧滩坡发育有两级斜坡,其中二级斜坡,平均坡度仅为1/4,滩坡近年来呈现淤积态势,但若遭遇较大的洪峰过程,滩脚明显刷深。百年一遇水位下堤线方案二(本项目实施方案)过水断面面积平均减少0.24%;c堤线方案二(本项目实施方案)能够较好保护现状堤外企业民房,对洪水位影响相对较小,能够与上下游堤防较好地衔接,其中堤线方案二(本项目实施方案)对现有码头、航道运行基本无不利影响,且堤前为安澜工程预留生态融合空间;d堤线方案二(本项目实施方案)对河口洪水位影响:总体洪水位影响较小,方案二实施后百年一遇洪潮组合条件下最大壅高幅度约1cm;e堤线方案二(本项目实施方案)对河口流速影响:实施后,百年一遇洪潮条件下变幅在2%以内。大潮条件下,涨落潮平均流速变幅在0.5%以内;f堤线方案二(本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后,温州大桥断面大潮期涨落潮潮量减少0.02%,七都大桥断面大潮期涨潮潮量减少0.01%,对瓯江河口河势影响小,仅在局部河段塘脚前沿20-50m范围内产生一定冲刷,平均冲刷幅度在0.05m以内,局部最大冲刷幅度约0.18m。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可能产生渗漏的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跑、冒、滴、漏现象可以得到避免,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本项目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当地的地下水水质仍保留原有的利用价值。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仅有应急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时临时使用时产生的燃油废气、分散的垃圾收集点、公厕及停车场尾气。室外停车场内汽车出入产生的尾气经风扩散后浓度极低,做好圾收集点定期清运工作,公厕均将采用生态厕所设计,经有效管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4)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噪声和配套设备(空调等)、闸泵站启闭机运行噪声等。项目建成运营后,采取隔声、减震处理措施,空调室外机合理设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5)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严格遵守固废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设后,拟建地原有植被转变为人工绿化带。本工程实施后,水文情势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有效提高了区域河道的行洪能力,降低了河网的洪水位,能将洪涝水及时有效的排出,减少淹没时间,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并且本工程没有对原上下游河道进行改道和堵截,没有在河道上设拦河坝隔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原有的生态系统结构,工程建设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很小,而且,工程实施后,防洪能力提高,有利于植被生长,保障了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发展,有利于其生态环境包括动物、微生物和无机环境在内的整个自然环境结构的逐步改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表 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永嘉县海塘安澜工程(乌牛堤)选址于瓯江北岸永嘉县乌牛街道,西起104国道,东至乐清市北白象镇官头与乌牛街道交界处(温州大桥),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乌牛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嘉县乌牛街道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永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瓯江河口(梅岙—炮台山段)堤线规划东蒙山至温州大桥段堤线优化布置专题报告》、《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年4月)、《浙江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行动计划》(2021年3月)、《永嘉县海塘安澜千亿工程规划方案》等的相关要求。 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建设地点500m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5167800176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罗阳大道天天家园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068237585 环评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ryhky.com/)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盖章):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