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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港水源生态湿地水质提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海宁市洁源水务有限公司
2022-10-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泰山港水源生态湿地水质提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山港水源生态湿地水质提标工程

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港水源生态湿地

建设单位:海宁市洁源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总投资:9677.2万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泰山港水源生态湿地现有工艺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总体目标为:通过本工程建设,提升泰山港水源生态湿地水质净化能力,进水水质满足设计要求前提下,水源地出水水质稳定提升至II类水。湿地处理规模为30万吨/天。

工程用地红线与改造前湿地相同,工程红线总面积1521亩,湿地工程用地面积1418亩,其中利用红线内面积1408亩(北区湿地占地面积557亩,南区湿地占地面积851亩),红线外用地面积10亩(达标引水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大气及声环境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1 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划

相对场址方位

相对场界距离/m

X

Y

南区

 

泰山村

新建村

252211.69

3375364.55

居住区

人群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1

SW

~10

泰山村

253031.17

3374578.80

人群

S

~15

王蒋埭村

253481.43

3375007.99

人群

E

~40

张家埭村

251549.32

3375331.75

人群

W

~290

北区

陆泽村

陆泽村

252927.95

3375781.35

居住区

人群

N

~10

陆家埭村

253444.07

3375806.17

人群

E

~50

新民村

252145.43

3375833.39

人群

W

~180

长安海事所

253614.76

3375299.04

办公区

人群

E

~200

临时堆土场

泰山村

新建村

252211.69

3375364.55

居住区

人群

W

~20

施工营地

泰山村

新建村

252211.69

3375364.55

居住区

人群

W

~70

泰山村

253031.17

3374578.80

人群

SE

~190

淤泥干化场

辛江村

255154.69

3374422.31

居住区

人群

W

~150

德丰村

255289.79

3374139.27

人群

S

~170

2、水环境

本工程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盐官下河,具体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

2  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河道

保护目标

水环境功能区划

水质目标

与本工程位置关系

备注

1

盐官

下河

盐官下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含取水口、二级保护区)

杭嘉湖88

盐官下河海宁饮用、工业用水区

Ⅲ类

泰山港生态湿地位于保护区范围内

本工程为对现有生态湿地进行原水预处理、根孔湿地改造、水生态修复和设施设备更新,工程实施后能够提成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水水质

3、生态环境

①生态红线

保护目标:海宁市盐官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②其他生态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工程区陆生动植物生境及水生生物生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营运期无废气产生,主要大气影响集中在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开挖、填筑、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堆放、物料拌和、浇筑等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废气等。根据预测,施工场地、道路扬尘对大气影响的范围主要在扬尘点下风向100m范围内,物料拌和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其场界150m 内,扬尘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工程地区地势开阔,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明显影响。

道路运输扬尘对临近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大,需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合理选择;调整施工场地的布局,将拌合设备放置于距离敏感点最远的下风向,同时做好洒水降尘、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遮盖、散装物料装袋等措施,降低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作业时排放的机械废气经扩散后,对周边大气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清淤出来的淤泥由驳船+管道直接运至底泥干化场地,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底泥干化场臭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主要为各类施工、船舶污水、生活污水等的排放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纳入市政管网;施工船舶污水送船舶污水接收船或岸上的油污水接收单位接收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市政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纳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此基础上,上述废水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工程实施后,区域范围内流速在现状流速以内,无较大波动,工程的实施对工程区域河网整体水文情势的影响较小。

3)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移动式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全部回用于机械设备冲洗或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船舶含油废水送船舶污水接收船或岸上油污水接收单位处理,施工船舶含油废水不排入工程区地表水体。基坑废水、淤泥干化场上清液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市政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纳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施工期废水不会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本工程清淤与护岸施工涉及海宁市盐官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和盐官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清淤时首先通过检修闸门将湿地内水排空,再由挖机将淤泥挖出清淤,施工过程不会对海宁市盐官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盐官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内河道水质产生不良影响。施工结束后,生态湿地内源污染被清除,湿地回水后水质将得到改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影响是正面的、有益的。

4)对第二水厂供水影响分析

为了避免影响第二水厂的正常运行,本工程分为南区和北区两部分单独施工,各施工区施工期限相对较短,且通过对闸门进行开闭控制,可引盐官下河及泰山港的水体进入水厂,形成双水源地供水,保障供水安全。因此,工程施工对第二水厂供水影响有限。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地表水补给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除施工场地局部占地改变地表结构外,对流域整体由大气降水形成的地下水补给影响不大,工程施工除了可能造成围堰导流河段局部水位变化外,对流域主要干支流水位,流速基本不会产生影响,因此工程施工对地下水的排泄也不会造成影响。工程施工局部基坑开挖较深,施工过程可能导致施工区域地下水水位有所下降,但由于流域地表水具有较强的水力联系,开挖破坏范围有限,施工时限短,因此工程施工不会造成工程区域的地下水位产生明显影响。

从水质影响角度分析,施工河段沿岸下渗降水可能受施工污废水等影响造成下渗补给地下水中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升高,进而影响浅层地下水水质,但在做好防渗工程的基础上,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底泥清淤、护岸建设、混凝土浇筑、桩基施打、材料及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高噪声施工对工程沿线近距离声环境敏感点存在一定不利影响。总体而言,此类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2)营运期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水泵运行噪声,正常情况下,噪声经隔声、墙体阻隔、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后,运行噪声可以达到厂界排放标准,对周边敏感点影响很小,附近敏感点噪声值能维持现状基本不变,能符合相应声功能区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作业产生的固体废物遵循对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清淤底泥干化后农田覆土其他建筑垃圾就近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或其它合法消纳场地,经合理的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

工程预处理阶段产生的污泥委外处理,废包装综合利用处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理与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①对陆生生态影响分析

工程开工后,临时施工工程活动会改变了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陆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但由于动物本身生活习性的趋避性,对其影响有限。

②对水生生态影响

各项施工活动对浮游生物的影响主要是由于清淤工程及护岸建设等施工作业影响区域内悬浮物浓度升高影响浮游生物生存环境而引起的;对底栖生物的影响则主要是由于清淤活动将底栖生物清理出河道和施工活动导致底栖生态受伤缺氧而死;对水生维管束植物最主要的影响是清淤等施工将彻底破坏水生维管束植物,挖掘、搅动和其他施工作业将造成水生维管束植物被掩埋的从而死亡和消失。此外,各项施工活动将导致水质变差、饵料生物变化、生存环境变化将对鱼类的生存造成不利影响。施工作业对工程湿地范围内的水生生态将产生暂时的不利影响,但从整个水系而言,各项施工作业对水生生物种群密度、分布、繁衍等影响较小。从整个区域而言,施工对工程区域河网和水生生态总体影响较小。

③水土流失

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为41.1m2,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8507.5t,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657.6t,则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9465.1t,其中工程施工建设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占流失总量的85.6%

本工程在现有湿地红线范围内实施,不造成大量的裸露的土壤开挖面,因此基本没有大面积土壤裸露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位置较为集中的设施施工时,施工场地经围挡后在围墙内部进行土方开挖整理或回填,保证场地内水土流失在可控范围内。随着工程的建设完成和恢复,护岸、生态修复等工程水土保持功能将发挥作用。

2)营运期

工程实施后,湿地陆域植被因各类施工作业数量有所减少,湿地内水生生物也因施工作业有一定程度的干扰,生物多样性也随着受一定的影响。工程建成后不会影响湿地水源的补给关系,不会影响湿地区域的生态功能完整性。湿地提标改造后整体水环境质量向好,有利于构建更良好的湿地生态系统,有利于增加区域生物多样性。

根据调查,湿地陆域范围内的植被种类在当地均较为常见,因此,工程实施不会对该物种产生较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

7、环境风险分析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若遭遇台风暴雨及大雾天气,或人为操作失当,将发生船舶碰撞,导致运输船舶油箱破裂油品泄漏,会给作业区水体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国内外许多的研究表明高浓度的石油类会使鱼卵、仔幼鱼短时间内中毒死亡,低浓度的长期亚急性毒性可干扰鱼类摄食和繁殖,其毒性随石油组分的不同而有差异,对鱼类、浮游动植物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但一方面由于本工程采用的施工船舶仅携带自身燃油,载油量小,一般的船舶碰撞和人为操作不当不会引起较大的溢油事故。另一方面施工船舶作业时速较低,发生碰撞事故的机率较低,同时也不会产生较为剧烈的碰撞。加之施工作业期会尽量避开台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由此分析,施工船舶发生碰撞溢油事故的概率极小,而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其溢油量不大,且溢油点位于施工作业区范围内,便于事故应急措施的实施。

2)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是河道水质降低浊度的过程,主要采用混凝、沉淀处理,运营过程中水质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非正常情况下设备故障或者事故的条件下,废水发生泄漏,经沉淀后,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营运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主要保护措施如下:

①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的方式防止扬尘的产生,可外架扬尘喷雾。

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材、渣土等设置于专门的堆场内;堆场、堆料等加盖篷布并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场地中移动拌和系统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远离周边敏感点,并配备除尘设备。

③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尽量减缓行驶车速,禁止超载;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

④临时运输道路应及时进行硬化,道路路面及时清扫,保持清洁,并经常性洒水。

⑤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颗粒物排放。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砂土、垃圾。

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运送弃土方和淤泥的船舶和车辆要求全密封。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营运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主要保护措施如下:

①移动式搅拌机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搅拌机冲洗废水,最终全部回用于搅拌机冲洗或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最终全部回用于施工车辆冲洗或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船舶含油废水:船舶舱底油污水需经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未安装油水分离器的小型船舶,其舱底油污水送船舶污水接收船或岸上油污水接收单位处理。施工船舶含油废水不排入工程区地表水体。

④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场地洒水降尘,严禁直接排入河道。

⑤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市政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纳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保护措施:禁止废水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内设置临时设施。合理调度水源保护区的节制闸、设置围堰等,尽可能切断清淤点与水源保护区内的河道流通。工程南区和北区两部分单独施工,不要同时开工、同时进行。编制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水厂取水口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

③合理做好施工期间河道清淤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避免集中施工、夜间施工等,特别是周围分布有居民区的工程,施工场地内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在靠近保护目标一侧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隔声围护。

④施工现场靠近本工程涉及到的保护目标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打桩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⑤合理规划施工车辆及船舶运输路线,远离敏感点;在临近敏感点处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尽可能降低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⑥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及时维护及修理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非正常运行而产生的高噪声。

⑦其它管理及防护措施

a.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并标明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b.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c.加强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管理,保持道路畅通也是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的重要手段。

d.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2)营运期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风机基础减振、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风机设置于独立机房内。

③循环泵设置于水下,加药泵设置于地下。

④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

①建筑垃圾

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资质的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在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承运前,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建筑垃圾数量、承运车辆号牌、运输线路和消纳场所等事项,分别将联单提交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清运卡注明的路线、时间将建筑垃圾运至相关合法消纳点进行统一处理,同时取得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出具的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结算凭证。

②清淤淤泥

淤泥被清运出后采用船舶+管道方式输送至干化场,对淤泥进行晾晒干化处理,晒干后的污泥经检测满足回用标准后用于生态处理区土方工程。

③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2)营运期

①污泥:本工程污泥直接抽吸泵送至第二水厂的污泥脱水机房脱水干化,工程区不涉及污泥贮存。河水净化污泥脱水干化后作为园林绿化泥质回填至水源湿地区陆地。

②废包装:废包装设置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室内,采取防渗漏、防雨淋等措施,在一般固废仓库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包装集中收集贮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③其他: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固废应按要求进行申报。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陆生生态

a.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避免压占红线外土地。

b.施工临时占地,如临时堆场、淤泥干化场、沉淀池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平整,恢复其土地利用类型。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除永久建筑物占地和水面外,也应及时、尽量恢复植被进行绿化。

c.文明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保护级野生动植物,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禁止私自处理。上级部门应联系林业等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采取移栽、捕捉放生等保护措施。

d.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夜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惯的影响。

e.应尽量避免施工时对鸟类巢的破坏,尤其是产卵期,杜绝施工人员骚扰正在产卵的鸟类,或是擅自捣其鸟蛋。

f.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水生生态

a.为降低施工对底栖动物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沙石的散落;河道内源治理应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底栖动物的迁移。

b.尽量保护原来的水生植物的种类多样性,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原来植物的破坏,在施工规划及过程中,发现有名树古木应进行标志,并进行挖掘-假植,待工程结束后进行原地或异地移植。

c.文明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保护级动植物,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禁止私自处理。上级部门应联系林业等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采取移栽、捕捉放生等保护措施。

d.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工艺及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污染,注意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动植物、土壤、水资源等。施工废水、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固废禁止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工程南区和北区两部分分时段施工,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恢复原状。

④水土保持措施

a.工程施工中做好土方平衡工作,如果有弃土,应妥善处理;如有缺土,应采购岩渣砾料代替。

b.工程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不要全面铺开,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裸露面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c.弃土或借土的临时堆放场地周边挖排水沟,避免雨季时的水土流失。堆土的边坡要小,尽量压实,使其少占地且不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

d.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关于水土保持的教育,暴雨时不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

2)营运期

①陆生生态

a.工程临时施工场地复绿等设置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以利于小型动物的栖息和迁移扩散。绿化植被种类尽可能选择本土物种,如水杉、四季桂、紫叶李、杜英、龟甲冬青、大叶黄杨、海桐球、撒播狗牙根和白三叶混合草籽等。

b.加强对工程附近通航河道航运的管理,夜间通过工程去尽量避免通行船只鸣笛,以减少对工程区域生活的野生动物的干扰。

②水生生态

本工程通过原水处理、内源治理、水生态恢复及智慧监管等措施,可有效改善河网水环境,降低河道悬浮物浓度,提高水体透明度,提升水生态系统完整性。工程实施后水生植物、底栖动物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如不辅以一定措施,其恢复进程较缓慢。水生态修复工程中可根据水体环境种植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以尽快恢复原来的生态面貌,并为底栖动物群落的恢复和水质净化创造条件。可结合地方河道治理及生态建设,在合适地段对底栖动物栖息地进行重建或适当投放底栖动物如螺类等措施试验。

a.用于增殖的底栖动物必须是从周边水域采集的野生种类或是经池塘养殖繁育的子一代。放流种类需符合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放流技术规范。

b.加强对绿化品种的维护,尽量保持原来生态系统的开放性,以保护水生植物的生长环境。水生态修复工程中植物种类建议选用乡土作物如芦苇等,严禁采用外来物种,避免发生外来物种入侵现象。

6、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1)施工期

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船舶,使船舶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减少清淤船舶的碰撞几率。河道施工前应与河道、防汛等部门沟通,与岸线和航运管理部门研究划定施工界限,获得施工许可,并发布航行通告;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工;加强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严格按照既定的施工要求和施工进度进行施工,尽量避免汛期施工。

为确保船舶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期间,作业船只应悬挂灯号和信号,灯号和信号应符合国家规定,以避免各施工船舶,以及施工船舶与航行船舶之间发生相撞从而引发溢油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船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操作规程,避免人为操作失当引起船舶碰撞,杜绝船舶供油作业中溢油事故的发生。

建立防汛、避台等应急预案,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船舶及时撤离,保证船舶安全。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调度水源保护区内的水闸,对施工点和取水口同时采取防污屏围护措施。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须加强水厂取水口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制订施工期船舶泄漏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及物质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

溢油事故一旦发生,最早发现者应切断事故源强,事故部门自救。泄漏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发生点周围布设围油栏,将溢油事故污染控制在围油栏包围的水域范围内。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回收、消除溢液。及时通知各生态保护目标的管理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减轻对水体的影响。

2)营运期

在工程运行期间,本工程监督管理单位海宁市洁源水务有限公司要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观测、养护、修理、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降低工程运行过程中事故发生的风险。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海宁市“三线一单”管控方案、海宁市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划要求,本工程为水生态修复项目,对改善区域水环境、提高区域涵养水源有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和施工对湿地水质、水生生态影响,在区域落实相关治污、水环境控制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要求后,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实施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市洁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喜村南许家门37

联系人:沈奕诚

电话:1351583035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庆路498

联系人:牟工

电话:13758110405

3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1026~2022118日,共10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前,由环评审批部门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告知公众。在公示期间(7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向主管单位反映,同时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简要本。

 

 

                                                    海宁市洁源水务有限公司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