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长兴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10-14 00:00 |
浏览次数:
|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
|
|
2022 年 10 月 14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湖州长兴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拟建站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境内,输电线路位于湖州市长兴县、吴兴区境内。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浙江长兴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新建2×1000MVA主变压器,每组主变低压侧装设1×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2×60MVar低压电容器,500kV出线5回,220kV出线10回。拟建站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境内,新征用地面积约5.01hm2。
(2)安吉~妙西双开断接入长兴变500kV线路工程:本段线路将安吉~妙西双回500kV线路双开断接入长兴500kV变电站,其中至安吉变新建线路长度约2×22km,至妙西变新建线路长度约2×22km,新建线路按同塔双回架设;同时升高改造±500kV葛南、林枫线约2×3.8km,±500kV宜华线约2.6km;另需拆除原500kV瓶武5905线15.4km。输电线路位于湖州市长兴县、吴兴区境内。
(3)武南~瓶窑I回改接入长兴变500kV线路工程:新建500kV同塔双回路(单侧通电)约2×1.3km,升高改造单回路约1.2km。输电线路位于湖州市长兴县境内。 | 建设单位已按要求信息公开。 | 承诺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环保措施。 | 1 变电站
(1) 电磁环境
1) 本工程变电站选址时,避开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生态敏感区域,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区。
2) 变电站500kV和220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内GIS设备方案。
3) 为限制电晕产生,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4) 长兴变电站进出线方向选择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主变及无功补偿设备尽量布置在站区中间。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相应警告牌。
(2) 声环境
① 声源控制
变电站在设备选型时,通过设备招标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包括主变压器、低压电抗器等设备,应对提供主要设备厂家提出设备声级限值要求。
考虑到实际采购变电站设备的源强、设备质量、设备安装等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噪声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建议在变电站建成后进行厂界噪声监测,发现超标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② 优化站区总平面布置
优化总平面布置,将主变压器、低压电抗器等设备布置在变电站中间,充分利用站内建筑物的挡声作用。主变压器的相间、边相外侧,低压电抗器两侧均设防火墙,降低设备噪声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对站外声环境的影响。
③ 隔声、吸声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对本工程提出以下具体噪声防治措施:
本期工程噪声控制措施:变电站北侧AB段围墙上方增设高于围墙2.5m的隔声屏障,长度约165m;西侧AC段围墙上增设高于围墙1m的隔声屏障,长度约25m;东侧BD段围墙上方增设高于围墙1m的隔声屏障,长度约25m,详见图6.2-5。声屏障隔声量不小于20dB(A)。
(3) 地表水环境
长兴变电站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站内少量生活污水,通过站区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4) 固体废弃物
长兴变电站内将设置固体垃圾收集箱,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蓄电池也将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主变压器等含油设备进行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运营单位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 事故漏油排蓄系统
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含油设备因事故漏油或泄油而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环境,进入事故油池中的事故油不得随意处置,如发生事故漏油,则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对事故油进行回收处置。
(6) 生态环境
选址避开了各类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尽量占用生态价值不高的土地。
2.输电线路
(1) 电磁环境和声环境
1) 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优化了路径,尽量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
2) 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规范,结合项目区周围的实际情况和工程设计要求,确保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电磁环境、声环境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3) 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以降低线路电磁环境影响水平。
4)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2) 生态环境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也不涉及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线路一档跨越“东西苕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跨越行道树采取高跨处理,减少树木砍伐。河流两岸的塔基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水体中立塔。杆塔设计时采用鼓型排列,尽量减少占地、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2-10-14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