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2-000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2021年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应急工作总体部署,以“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环境安全工作为核心,以环境安全隐患“拉网清零”专项行动为载体,深化推进“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坚决遏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全力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环境安全形势基本情况

2021年,我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事件发生数继续保持低位运行,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6起,均为一般等级,事件发生数同比下将40%。6起突发环境事件中,交通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4起,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1起,企业漏排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1起。事件发生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科学、妥善地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降低了事件的环境影响,6起事件均未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伤亡,也未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简析

2021年我省突发环境事件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突发环境事件数继续保持低位。2021年全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事件数保持在历史低位,同比下降明显。环境安全形势的稳定,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全省扎实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拉网清零”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清查、彻底整改了一大批环境风险隐患;通过狠抓“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切实提升了环境应急能力,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夯实了基础。

二是部分企业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部分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不足,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较差。如长兴鸿达电源辅助材料厂硫酸泄漏事件中,华聚环保有限公司作为硫酸清运方,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危化品管理不严格,对硫酸可能发生泄漏的苗头性问题不敏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后,没有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置相对滞后,增加了后续处置的工作量和难度。

三是危化品运输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多年来,我省化工大省的身份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全省因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居高不下,在全部事件原因中的占比有上升势头。2021年度全省发生的6起突发环境事件中,有4起均由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次生。对此,我厅拟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增强危化品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

三、环境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化推进“以案促建”专项活动在全领域做深做实

一是高站位专题部署。2021年初,生态环境部印发《“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后,厅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活动各项工作。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推进“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地扎实推进。指导各地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专项活动意义宗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切实把落实专项活动作为提升责任担当,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能力、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抓手,抓好抓实。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部专项活动各阶段任务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历史案例剖析、多形式业务培训、强化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等方式,提升各方环境应急责任意识和应急能力。督促各地加强过程管理,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活动阶段性经验成果,通过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强化舆论宣传。同时,加大对专项活动工作的督查问效,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以确保专项活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全领域深化推进。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总数偏少, “十三五”期间部分县、区无一起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若单独以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为目标开展分析自查,部分县、区则无案可析,较难达到全省域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的初衷。对此,我厅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拉网清零”暨深化“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浙环函〔2021〕86号),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拉网清零”专项行动。在扎实推进“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深刻领会并牢牢抓住专项活动的宗旨内涵,将排查内省和总结提升的理念做法深化拓展到环境应急工作全领域、各环节,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剖析的同时,集中力量对辖区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企业环境应急设施管理运行、化工园区多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环境应急演练、“两库一队”建设等生态环境安全管理5大方面10个重点领域的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为扎实推进行动开展,自2021年5月起,我厅连续组织召开“拉网清零”环境风险防控现场会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全省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视频会,反复动员、强化部署、加码推动,组织实施问题清单“一日一更新,两日一调度,一周一核销”的动态闭环管理,确保问题隐患发现一个、整改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多举措强化落实。2021年4月—6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围绕“结合案例找短板,整改问题促提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应急管理问题自查自纠,结合辖区内环境风险特点及近三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从责任意识、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应急监测、信息发布、准备能力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形成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我厅专门组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以及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以今年杭州市发生的一起化学品火灾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为例,召开环境应急处置复盘研讨会,复盘推演环境应急处置和监测全过程,深入剖析研讨事件处置中的问题和短板,提出问题整改和能力提升的意见方案,切实做到“以案亮剑、以案为鉴、以案促建”。

2021年5月—9月,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聚力聚焦化工园区、涉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盯紧盯牢“一案一池一阀”、危废堆放场所等环境安全管理全链条、各环节,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

2021年6月—7月,我厅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环境安全督导检查,由厅领导带队,对重点地市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督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对整改不力、隐患较大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全过程跟进整改落实,切实压紧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2021年,全省共剖析突发环境事件案例67个,梳理出各类问题112个,已整改完成106个,正在整改6个;排查企业一万余家次,发企业环境问题隐患5325个,完成整改5031个,正在整改294个;查找生态环境部门应急能力问题156个,已完成整改87个,正在整改69个(部分应急能力问题的整改提升涉及项目及资金支持,故整改期限为2022年底前)。

(二)坚持高标准、强作风,慎终如始抓好底线工作

一是提前提级抓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始终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五个“第一时间”和“5.24”工作制度,提前提级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竭力降低环境影响。2021年全省共出动环境应急响应82次,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应对、妥善处置,构成一般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仅6起,同比下降40%,较好完成“建党百年大庆期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任务目标,实现全省连续第8年未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连续第10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在“4.6”杭州余杭区博陆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危化品火灾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9.1”衢州高新园区无水氢氟酸槽罐车泄漏事故等事件环境应急处置中,相关应急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指导属地加强拦截封堵和收集处置,有效阻断污染物进一步扩散,避免了污染扩大和事故升级。

二是高标准落实应急值守和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环境安全这根弦,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做好重要敏感时段领导同志“AB”角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圆满完成元旦春节、全国和省“两会”、“七一”、汛期、台风期间等重点时段环境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大数据搜索平台,主动搜索各类环境安全隐患线索,2021年共发现各类环境事件信息62条,全部做到及时核实、跟踪和处理,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新形势,牵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下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要求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工作的函》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部署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工作。2021年,以每周一报的频率,累积编写《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报》49期,及时反映全省疫情防控动态,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三是统筹做好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工作。牵头编制《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环境保障部总体工作方案》,指导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大会期间,依方案牵头落实信息报送、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等综合工作;组织相关处室(单位),会同杭州市、嘉兴市和周边地市生态环境局,做好会前、会期每日空气质量监测预报会商以及会期督查检查行动。两次大会期间,累计编发预测预报、工作日报等共计45份,组织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出动人员60095人次,检查点位23523个,发现并整改环境问题5340处。会议期间,细颗粒物等级为优,可见度和视觉感观好,环境安全形势平稳,社会反响良好。

四是常态化、实战化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结合省环境应急指挥管理平台的数字化运用,组织杭州、温州、湖州、台州等9市及相关11县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检验性应急拉练,以不打招呼、不设脚本的实战模式模拟事故接报、应急启动、物资准备、集结拉动、模拟任务、应急监测、总结评估等阶段,检验和提升各市、县环境应急处置和监测能力。组织开展3期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集中对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和重点县(市、区)分局、化工园区管委会35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突出抓好新任县(市、区)级局长等“关键少数”的培训,在强化业务技能的同时,推动树立“到位不缺位、站对岗履好职”的理念。

(三)坚持因地制宜、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环境应急机制体系建设

一是部署开展南阳实践和化工园区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针对我省化工企业多、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的特点,将“南阳实践”经验与化工园区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下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1〕197号)。厅领导2次召开工作视频部署和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赴试点区域开展现场考察和交流研讨。开展主要河道全面摸排,提前开展嘉兴大运河新塍塘河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衢州智造新城沙溪沟(化工园区)和丽水瓯江流域青田段(八大水系之一)的首批试点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上下游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持续加强与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和福建等省市的跨区域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全力保障跨界水体环境安全。2021年6月,与上海市、江苏省和安徽省签署《长三角地区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2021年8月,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对跨省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就下一步如何优化联防联控机制、落实联合检查和监测、及时有效应对跨省突发水污染事件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度交流并达成了共识。

三是建立完善环境安全多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根据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与环境安全极易相互次生转化的特点和现状,持续加强多部门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在2020年与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应急联动工作的基础上,2021年上半年,与省消防救援总队成功签署《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稳步推进”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因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等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小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影响,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四是持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启动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实现预案管理“3个100%、2个准100%”。分别是全省118个县区(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率100%;9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率100%;52个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率100%; 7000余家风险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率接近100%;所有预案在省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电子备案率接近100%。此外,督促全省1472 家涉危涉重企业按“3年一更新”的要求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年度滚动更新。

(四)坚持开拓创新、数字赋能,积极探索环境应急数字化管理新路径

抓住2021年全省数字化改革的契机,针对当前全省环境应急系统人员少、任务重、技术支撑能力薄弱的现状,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全省环境应急管理三期平台应用场景,构建突发环境事件智能防控体系,初步实现“四个一”。一是一图作战,强化环境信息应用场景。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安全指数智能评价体系和环境风险地图。二是一键智能,提升应急处置数字化能力。通过平台,把数字化技术贯穿于应急处置全流程,实现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实时统计、智能分析、一键查询、自动归档。三是一网协同,实现统一指挥调度。实现与浙政钉系统、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协同管理平台、其他相关厅局业务系统、重点化工园区和无人机图传系统等相关系统的数据流通和协同公办。四是一事通办,实现“最多跑零次”。帮助企业直接通过申报平台全流程完成备案程序,实现足不出户的“最多跑零次”。2021年,各企业通过平台完成网上备案1920件。

四、下一步工作

围绕2022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全省生态环境工作统一部署,突出亚运会和重要敏感时期环境安全保障,全力以赴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着力推进我省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高标准落实环境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严格落实环境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领导同志“AB”角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站好环境安全岗;持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全面修订政府、企业、园区等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探索建立跨流域、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夯实事件处置机制保障;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持续完善“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结合第三方参与、专家带队、数据库自动预警等多种形式,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是高水平推进环境应急能力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已建成的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库和专业救援处置队伍,进一步吸引和鼓励社会化力量参与我省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共建发展,建立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大共享”体系;依托高等院校、实训基地、化工园区等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与现场演练相结合的“实战式培训”,突出抓好新任县(市、区)级局长等“关键少数”的培训;组织开展针对大会环境安全保障的突发环境事件检验性应急拉练和实战演习,进一步提升政府环境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应急处置队伍综合能力水平;构建“南阳实践”、化工园区内多级环境防控体系、跨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 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示范。

三是高质量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数字化水平。继续优化提升省级环境应急指挥管理系统三期平台的“智”治能力,不断提升预案管理、隐患排查、风险预警、指挥协同、辅助决策等业务功能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