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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350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建设单位: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2021-08-1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350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350吨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规模: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6月,注册地位于萧山区党湾镇幸福村,企业于20095月获得环评批复《关于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萧环建【20090739号)。后因发展需要,搬至萧山区党湾镇裕民村,利用自有土地新建厂房新增生产设备并扩大生产规模,该企业迁扩建项目《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于20135月通过环保审批(萧环建【2013453号),审批通过项目为年产模具600套、塑料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350吨、五金机械配件100吨。后因产品调整,对设备进行更新换代,企业技改项目《年产模具600套、塑料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350吨、五金机械配件100吨技改项目》由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并于201852日通过环保审批(萧环建【2013179号),审批规模为年产模具600套、塑料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350吨、五金机械配件100吨,企业于20181125日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现为了满足客户对塑料制品产品规格的需求,企业拟调整生产内容,故淘汰部分大吨位注塑设备,引进小吨位注塑设备,同时新增加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项目技改后不改变原有塑料制品生产规模,仍为年产塑料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350吨,本次技改项目不改变原有模具及五金机械配件的生产规模及工艺。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

1、大气环境

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存在居住区,具体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UTM坐标/m

相对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

保护内容(500m

保护对象

环境功能区

X

Y

裕民村

260121

3345597

3m

24

住户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类

260087

3345495

60m

70

259963

3345681

西

85m

35

住户

260207

3345870

259m

60

住户

大西村

260209

3345605

83m

120

住户

单木桥村

259994

3345163

405m

21

住户

2、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存在居民住宅,具体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

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UTM坐标/m

相对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

保护内容(50m

保护对象

环境功能区

X

Y

裕民村

260121

3345597

3m

7

住户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相应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

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无相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直接影响。

2、废气:本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注塑废气、破碎粉尘产生。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过光氧催化+活性炭联合处理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通过对本项目噪声影响的预测,本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敏感目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 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固废均能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联合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标排放

颗粒物

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标排放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管进入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接入污水管网

固体废弃物

废活性炭

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无害化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无害化

噪声

①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或减振垫;

②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中间;

③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的非正常噪声;

④职工操作噪声可通过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操作,尽量降低操作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350吨技改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废气、废水和噪声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环境风险较小,预计项目建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1826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企业及村庄居民,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调查采取周边村庄公示栏张贴公示和建设单位网站公示。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813日~2021826日,共10个工作日。

十、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1)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571-82899236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萧山区党湾镇裕民村

联系人 方华方                 联系电话:13967192525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善贤路444084

联系电话:0571-83737919

十一、项目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在报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前,项目环评全本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公众公开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813

 

终稿-杭州飞航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35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