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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省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浙江省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三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霞关渔港,苍南县霞关渔港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的南端,地理位置27°10′N、120°27′E,与福建省沙埕港隔海相望,距离仅5.0km。渔港以霞关镇为起点,南至南关岛的南端,东北至草屿,东至北关岛,西至虎头鼻的沿岸连线以内水域,面积35km2。 总投资额:16680.37万元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拟新建渔港港区透空栈桥式通道986m,宽15m,采用梁板式;透空式栈桥渔业码头780m,宽12m,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兴霞村透空式引桥长112.0m,宽8.0m;渔船渔港驻港区综合管理用房透空式平台长19.0m,宽12.5m,平台面积为237.5m2;管理房504.6m2;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悬浮泥沙入海对水质的影响:桩基施工引起的悬沙扩散范围主要集中在三星澳和蕉坑澳内。桩基施工时溢出的泥沙对海水悬沙浓度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悬沙浓度可在较短时间内迅速降低。 污废水排放对海水水质的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水均不直接外排,经过各种环保措施妥善处理后,对海域水质影响很小。 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项目所在海域沉积物环境质量尚好,一般情况下,其化学溶出物有限。只要施工期加强管理,避免污染物直接排入海域,对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影响很小。 大气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定的降尘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由于施工机械数量相对较少,施工作业又具有流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且本次主要在海上施工,区域开阔,空气交换条件较好,工程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将迅速扩散,不会对区域所在的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与周边的村庄距离较近(三星村、兴霞村、霞关村),很明显项目施工期间对周边村庄声环境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对周边村民的居住声环境影响较大。打桩施工噪声将对临近的海洋生物资源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议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打桩噪声对海洋生物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施工期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种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保证各种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水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接入港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期雨水及卸鱼区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收集纳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后输送至港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海水水质影响较小。在采取一定措施后,到港船舶废水对海水水质几乎不产生影响。 海洋沉积物环境:营运期污废水均不直接排海,固废处置措施妥善处置,对海洋沉积物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到港船舶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少,且位于海边,汽车尾气扩散条件好,在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营运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船舶机舱噪声位于码头前沿经衰减后,对附近村庄的声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营运期运输渔货车辆对距离引桥较近的兴霞村的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影响:在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真正做到固废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前提下,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水动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栈桥码头的桩基阻隔了部分沿南关岛北侧流入蕉坑澳的水流,涨落潮的水流将绕过桩基流动,主流略偏向沿浦湾。工程后,码头外侧水域流速有明显变化:栈桥码头桩基所在区域流速略有减小,码头以外50m流速略有增大。 (4)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与工程前相比较,栈桥码头区域及两侧略有淤积,码头外侧小幅度冲刷,工程区以外的其他海域基本无明显冲淤影响。 (5)海洋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间共计造成生物资源损失经济价值为1925.79元。由于项目施工期短且废水排放量不大,通过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将施工期废水排放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营运期海洋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水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水处理措施,不会对附近海洋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6)溢油事故风险预测与评价 建设单位应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溢油应急预案并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的前提下,可以有效降低溢油事故发生概率和污染后果,将溢油风险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工程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省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三期工程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浙江省沿海标准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07-2020)》。尽管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都将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同时也存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但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将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为附近敏感点:霞关村鱼排养殖区、紫菜养殖区、网箱养殖区、三星村、兴霞村、霞关村、霞关镇初级中学的个人和团体。 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7-64759127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浙江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967160378 (九)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088960889 (十)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