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1-24333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文号: 浙环提〔2021〕109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7 16:53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赵月萍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悉。我厅认为,《建议》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全面、到位,提出的意见很有针对性,对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现结合省科技厅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尤其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减量、能力建设、强化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抓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飞灰源头减量工作。省政府颁布实施《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5号),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并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与义务,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生活垃圾实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量,进而控制飞灰产生量。

(二)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下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开展考核,逐年抓好规划项目落地,引导鼓励民营经济的积极参与,推动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提升。目前,全省共有可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危险废物填埋能力31.44万吨/年,飞灰水洗脱氯+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29万吨/年,实际接收稳定化预处理后飞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能力约70万吨/年,合计能力约130.44万吨/年。相较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约77万吨/年的产生量,全省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

(三)不断完善危废闭环监管制度体系。2017年以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3号)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886号)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规范操作规程,基本补齐了固废管理制度拼图,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固废工作格局

(四)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开展危险废物存量动态清零行动。2016年以来,我厅自我加压,组织各地开展针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存量清零行动,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二是督促飞灰产生单位做好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工作,确保飞灰预处理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达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或水泥窑安全处置。

(五)重视关键技术攻关。省科技厅在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设立“大宗固体废物绿色处置技术、装备研发”专题,围绕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处置新技术及装备等重点领域立项5个,省科技财政资金投入1970万元。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建设浙江省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打造固废处理技术攻关的重要科研力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会同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结合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统筹治理,推动成熟技术示范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提升飞灰资源化利用水平,力争2025年基本实现飞灰“趋零填埋”。

(一)实现能力匹配。一方面,加强源头减量。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减少垃圾焚烧量,加快机械炉排焚烧炉替代现有流化床工艺焚烧炉技术改造工作,有效减少飞灰产生量。另一方面,加快设施建设,提升设施利用效率。在当前飞灰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9—2022年)》项目落地,加快形成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市场格局。

(二)推广成熟技术应用。根据《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2017)(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5号),第19项明确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技术为示范类先进技术,其技术特点为集成飞灰逆流漂洗、气流烘干、水泥窑高温煅烧以及洗灰水多级过滤、蒸发结晶,能够实现焚烧飞灰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目前,该种技术已在我省全面推广应用,杭州市、衢州市投入运行实践项目6个,且各项监测指标均证明该技术可靠有效。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该技术实践的监管和指导,规范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挥熟料水泥生产线优势,补强危险废物协同处置能力。

(三)探索支持技术革新。我厅支持和鼓励各地利用新技术,推进飞灰资源化利用进程。2020年以来,我厅已将全省7个飞灰综合利用项目增补纳入规划,到2022年,将再新增飞灰利用能力23.5万吨/年。其中,绍兴市4个,分别是诸暨市高温熔融处理飞灰项目(规模2.5万吨/年)、绍兴凤登环保有限公司超高温熔融还原气化处理飞灰等危废项目(规模0.5万吨/年)、浙江中陶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飞灰高温烧结资源化处置项目(越城厂区5万吨/年,上虞厂区3万吨/年)。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强对上述项目的政策帮扶,推动项目尽早投运。此外,我们将继续多渠道汇集国家和我省科技资源,促进科研单位、企业、部门联合,加快先进技术研发,推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人:省生态环境厅 王叶杰

联系电话:0571-28058157        真:0571-2886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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