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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35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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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指导开展千岛湖水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治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近年来,千岛湖总体水质稳定并向好,大坝前出境断面水质连续多年保持湖库Ⅰ类水质,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连续7年考核为优秀。全县88条河流,Ⅰ类水质占58%(51条),Ⅱ类水质占42%(37条)。 一、已开展工作 (一)深入推进千岛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深化环境整治,全域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年截污水量354万吨,淳安县城区截污纳管率提升至95%以上,农户纳管率达到92%、受益率达到100%。在省内首创乡镇运维工作站模式,农村治污设施运行正常率达100%,治污设施出水水质合格率达98.2%。二是完成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杭州市政府成立省市联合验收组,先后对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三次阶段性验收和多轮现场指导服务。217个需整治项目均已完成整治,共拆除临湖地带房地产、酒店类项目12个,建筑面积26.75万平米;58宗共4512亩已出让未建设土地已全部退出或永久管控;主湖区临湖1公里内40个管控项目已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三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2019年9月,千岛湖配水工程建成通水,新安江水库正式成为杭州等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同年12月,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开展“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新安江水库进一步拓展监测领域,开展浮游生物、浮游植物、叶绿素a等监测,逐步推进水生态监测工作常态化。 (二)积极开展千岛湖水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治理工作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在千岛湖建设“千岛湖生态系统研究站”,长期开展千岛湖生态系统观测、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千岛湖不同湖区水体浮游动植物、营养盐等关键湖泊生态系统指标观测,通过系统地科学观测与研究,打造千岛湖水体生态系统的数据积累基地、水库生态学研究的学术交流基地、流域水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的科普教育基地,并力争成为国家级湖泊野外科学观测站。 (三)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做好千岛湖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省政府于2019年9月批准设立了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推动库区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保障各领域与其他地区协调发展,出台省对县特别生态功能区财政体制政策,明确税收收入保基数保增长、千岛湖配水工程水资源费返还、生态环境质量财政奖惩、民生增支分级负担、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专项奖励、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六方面内容。二是积极支持淳安县农业绿色发展。将淳安县列入首批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支持淳安先行先试。2021年,又将淳安列入拟创建的10个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积极统筹省补、市补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加大有机肥生产、畜禽污染治理、沼液配送、管网建设等环节的扶持力度。推动渔业资源科学利用与增殖放流。2018年以来,淳安县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1.7亿单位以上。千岛湖已经成为我国深水湖泊水质保护和渔业生态利用的典范。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9—2021年,淳安县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89万元;钱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试点资金5亿元,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财政压力。2020年在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专项资金3300万元,实施三轮浙皖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2021年,已安排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4250.8万元支持淳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持续推动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千岛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科技支撑和资金支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推进污染防控治理,加强对林业、农业面源治理,工业、城镇点源污染治理,做好污染减量化。推进千岛湖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继续实施国家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导千岛湖水环境功能区精准落位,在完成千岛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优化调整的基础上,指导淳安县开展水源地勘界定标工作,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数字化管理体系。 二是强化专项资金和科技支持。进一步实施千岛湖国控断面水质以及空气环境质量补助,完善生态绿色奖补资金政策。积极鼓励支持淳安县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并在2022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继续设立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相关专题,加大对千岛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攻关力度。加大对淳安县省级专家指导力度,进一步发挥“千岛湖生态系统研究站”作用,对千岛湖水生态环境开展持续定向科学研究。 三是将持续加大淳安农业绿色发展扶持力度。推动当地严格落实禁渔休渔制度,支持科学增殖放流,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推动当地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积极发展节水、节料的清洁健康畜禽养殖方式,到2022年实现池塘养殖尾水处理率达100%。指导当地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加大配方肥和按方施肥推广应用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力度,优化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布局和建设,推进肥药减量减排。 联 系 人:水生态环境处 王 静 联系电话:0571—28868189 传 真:0571—28869121 邮 编:310012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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