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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四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干化处理项目环境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湖州市四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1-06-0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干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湖州市四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园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200万元,租用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虹星桥镇厚全村中水回用站的闲置场地约400平方米,建设污泥加工处理项目。项目新增液压机、搅拌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待项目投产后,可年干化处理污泥576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大气500m,噪声50m)

名称

位置(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X

Y

厚全村居民散户(2户)

774313.98

3421153.20

居民

环境空气

(GB3095-2012)二级

东南

约10m

观音桥农民新村

774429.03

3421626.45

居民

东北

约105m

蒋家村

774498.8

3420920.89

居民

东南

约170m

厚全村

773949.02

3420983.44

居民

西南

约190m

观音桥村

774214.07

3421636.54

居民

约250m

马家墩村

774689.31

3421611.26

居民

东北

约445m

泗安塘

/

/

水体

地表水

(GB3838-2002)Ⅲ类

约2500m

厚全村居民散户(2户)

774313.98

3421153.20

居民

声环境

(GB3096-2008)2类

东南

约10m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污泥压滤废水、滤布冲洗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收集管道收集后先经油水分离池分离,分离的废水经明沟明管收集进入厂区内虹星桥镇厚全村中水回用站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于喷水织机用水;生活污水依托中水回用站内现有化粪池,经预处理后委托清运,不排放。

2、废气:污泥搅拌、压滤车间和原料污泥暂存间产生的NH3、H2S和臭气排放量较少,无组织排放,要求车间内安装排风扇等强制通风措施。

3、噪声:企业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振垫;生产过程均需关闭门窗;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周边的噪声影响不大,能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4、固废:项目干化污泥定期委托污泥单位处置;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油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建设管理要求

(1)收集前,企业应制定科学的收集计划、制定运输路线和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规划好厂内干、湿污泥运输路线走向、废水收集管网走向,明沟明管收集。

(2)投产后应做好现场整体环境整洁等要求,做好废水收集工作,经明沟明管收集后进入厂区内中水回用站(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

(3)企业应配备防扬散、防溢漏的密闭车辆收集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按照浙江省和湖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对污泥、废油等固危废做好台账记录,并按要求应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填报相关固体废物转运处置信息。

(5)污泥处理区域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依法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州市四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干化处理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长兴县三线一单要求,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业主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境影响角度来说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请各单位或个人就相关环保问题发表建议、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州市四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恒旺    联系电话:13584269288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兴佳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3757232116

十、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批科

联系地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2-6238087

 

公告发布单位:湖州市四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