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信惩戒案例——违法主体被停止增值税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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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某塑料瓶片有限公司、桐庐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安某纸业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浙江某新型建筑板材有限公司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被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立案处罚。 2021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函,函告协助核查享受增值税退税名单内纳税人的环保处罚情况。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上述处罚情况反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与杭州市税务局实施联合奖惩,依照相关规定,上述企业将停止享受增值税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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