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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兴鑫包装有限公司原名“温州祥发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5日,租赁温州润发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萧江镇第二工业园区的第三幢厂房,租赁建筑面积3329.81m2,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的加工、销售。企业2017年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温州祥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件包装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平环建[2017]100号,并于2018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创泷检[2018]竣字第094号,文环验[2019]4007号)。企业于2020年5月12日更名为“温州兴鑫包装有限公司”。 现因租赁合同到期,企业拟搬迁至平阳县萧江镇世纪大道启明产业园4号楼5楼进行生产,租赁启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号楼5楼建筑面积2587m2,购置智能型彩印机、淋膜机、一体机等国产设备,并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和提升。项目建成后能够形成年产1500万条彩印包装袋的生产能力。目前,企业已取得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104-330326-07-02-23204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温州兴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条彩印包装袋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2 节,本次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本环评设置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边长5公里的正方形范围。 表2-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图1 大气评价范围及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示意图(边长5k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和淋膜废气。印刷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45m排气筒(1#)高空达标排放;淋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45m排气筒(2#)高空达标排放。经预测,污染因子预测浓度均达标,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可以维持现状等级,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接入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纳入鳌江。由于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故不会影响周围水体。同时,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实现达标纳管,对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的影响不大。经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可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类标准,对鳌江影响较小。 3、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经现场勘察,本项目地面已采取硬化防渗措施,拟建工程排放的有机废气是项目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主要途径,处理后排放的有机废气进入空气后,随大气扩散、迁移,通过自然降水和自然沉降进入土壤。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严格的治理措施处理,其排放到大气环境中的有机废气已经相当少,仅有极微量散落地面,再经地面渗入土壤中。落实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4、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转噪声等。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在企业营业时,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袋、废印刷辊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渣、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经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均能做到无害化、资源化,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印刷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45m排气筒(1#)高空达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淋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45m排气筒(2#)高空达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接入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纳入鳌江。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4、噪声治理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将低噪声作为设备选型的重要指标考虑,尽量采用技术成熟,运行稳定、 噪声低的设备;印刷机等设备安装隔声罩、消声器等,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安装隔声垫等;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废处置措施:固体通过相关要求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可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6、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的管理。从人、物、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寻找影响事故的原因,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危害。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温州兴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条彩印包装袋智能化改造项目位于阳县萧江镇世纪大道启明产业园4号楼5楼,项目的建设符合平阳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总体规划,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环境影响风险可以接受,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稳定达标。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1年6月2日 ~ 2021年6月17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联系。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兴鑫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阳县萧江镇第二工业园区 联系人: 张小爱 联系电话:18006885200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1幢A407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28187392
环保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联系电话:63735981 通讯地址: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窗口
2021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