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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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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牢固构筑疫情防控环境防线,努力交出生态高分报表。全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3.3%,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省控断面I—III类水质比例为94.6%,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全省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面积占比大幅提升,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大幅下降,改善情况为历史以来最好水平。全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提升。省厅获评“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并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高位推进、战略引领,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先行示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以建成生态省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美丽办作用,加强牵头抓总,凝聚各方合力,扎实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持续擦亮金名片。战略谋划更加完善,编制实施《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系全国首个发布省域美丽建设战略规划。召开全省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部省签订共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省战略合作协议。高水平谋划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示范创建再添殊荣,富阳区、镇海区、永嘉县、吴兴区、海盐县、诸暨市等6个县(市、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淳安县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我省累计创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2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总数居全国第一。生态保护明显加强,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印发《浙江省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浙江新记录物种263种。基本完成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中期绩效考评。控温降碳有序推进,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进机制。首次发布浙江省适应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制定温室气体核查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工作。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研究。 (二)综合施策、攻坚突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攻坚战三年任务实现圆满收官。在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成绩名列前茅的基础上,全省PM2.5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国重点区域第一,“水十条”考核全国第一,环境质量稳居长三角第一,改善幅度全国领先。在治气方面,开展PM2.5和O3“双控双减”行动。完成102家工业园区废气综合治理、1200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淘汰压减1253家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58万辆。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96%以上。全省未发生重污染天气,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实现全达标。在治水方面,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和“水十条”。完成88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29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13个县(市、区)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和24个生态缓冲拦截区建设试点。完成浙江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阶段性收官。印发实施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达标率99.66%、传输有效率99.47%,13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在治土方面,全面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完成污染状况“一图一表一报告”。推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138.35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推动重金属污染减排,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累计下降13.5%,超额完成10%的目标任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在清废方面,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部在浙江召开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建成联接各部门、贯通省市县、覆盖收运处的固体废物监管系统,全省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44万吨/年,建成87个“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点。完成长江经济带49座尾矿库污染整治任务。实现“禁止洋垃圾进口”改革目标。 (三)严督实导、精准执法,环境管控力度得到新加强。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依法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秩序不断规范。高效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协调保障任务,中央第三督察组组长对浙江省协调保障工作专门致信感谢。在同批接受督察的两市一省中,浙江省的情况最好。相较上一轮督察,交办信访件下降33%、重点信访件下降57%。对交办的4641件信访件即查即办,上报完成3487件。跟进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初步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和省级发现问题梳理分解和整改方案编制工作,拉条挂账、闭环整改。持续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46项整改任务按计划完成42项;交办的6920件信访件完成6919件。深入实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省两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健全省委统筹推进督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对11个市的专项督察工作。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办,2018年、2019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有12个完成整改销号。扎实推进精准执法和差异化监管,加强集中实战练兵,在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成绩连续4年名列前茅,位居全国第二。开展交叉执法行动,加大公检法环联动力度,推进企业“环保码”试点工作,出台《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目录》《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全省查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107件,罚款6.37亿元,五个配套办法案件1293件,其中移送行政拘留210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95件。加强执法监督和指导,全省共处理应对各类环境行政复议诉讼、公益诉讼321件。严格环境风险防控,推进相关领域安全整治行动,全省环境信访总量下降19.8%。强化放射源安全管理,全省保持零辐射事故。 (四)改革提效、数字赋能,环境治理现代化创新创优。坚持以“最多跑一次”和数字化改革撬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围绕“整体智治、协同高效”,推动生态环境现代治理制度供给和效能提升。加快政策制度集成突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制订《浙江省省级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54个省级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全国率先建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指标体系。“无废城市”建设入选省政府改革创新项目前十;联动推进的“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获评最佳实践案例。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提升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发现能力,生态环境部发文予以推广。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化顶层设计,形成《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框架思路》,推进生态环境整体智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迭代升级“一网一图一库一中心”,推动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应用建设,建成全省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深化科技创新,制定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科技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厅系统科技创新活力实施办法,与省科技厅签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谋划“绿色治理改革工程”。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省共办理磋商案件101件,办结85件,累计赔偿金额7500余万元。优化环境宏观指导,在全国率先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首创排污权交易指数。深化环评和排污许可改革,实现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全覆盖,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积极建立环境质量公开排序、绿色保险等制度。修订6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和4部规章,发布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设施公众开放导则等。 (五)加强保障、优化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彰显作为。始终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面守牢全省环境防控底线,有力有序推进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排放监管、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环境应急监测监控、环境监督检查等工作。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保持安全稳定良好态势。全力助企复工复产,出台助企“八项举措”,制定排污单位复工复产环保设施开机维护指导手册,建立驻企服务员机制,全力推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建立环评审批、监督执法、VOCs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发布第五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加强重点项目排污权指标调配支持,实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最多验一次”。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实施环保高质量服务发展工程,积极开展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实施厅领导分片联系服务和驻企服务员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召开“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生态环境专场活动,构建完善新型生态环境咨询服务体系,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六)党建引领、争先创优,生态环保铁军建设全面加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首位首抓,全力抓好管党治党工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能力全面增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部署要求。我厅获2020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评“优秀单位”。高标准完成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反馈的29个问题按时完成集中整改任务。高站位抓好中央巡视、审计等交办任务。开展政治监督先行试点,探索建立政治监督“四个五”运行机制。清廉生态环保建设有力推进,持续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形势分析、政治生态建设评估,试行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会议述职制度,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建立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关于打造重要窗口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深化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的方案》。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有效,全面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基础工作质量。精细化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探索建立主题党日活动“1+2”机制,创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最佳展示会”,我厅凝炼的“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引领铸铁军”等做法经验,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展播推广。队伍建设更加过硬,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干部人事管理,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创新开展业务培训、实战练兵,制定实施“马上做、做成了”督查督办“十条措施”,着力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为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注入了生机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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