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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旺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亿件嵌入防伪可追溯数字信息功能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晨旺包装有限公司
2021-04-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浙江晨旺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亿件嵌入防伪可追溯数字信息功能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1428日起,截止202151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晨旺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亿件嵌入防伪可追溯数字信息功能袋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浙江晨旺包装有限公司系温州晨光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瑞旺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共资注册的企业,温州晨光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瑞旺科技有限公司均我国塑料行业内排名30强企业,其中晨光集团注册资本鑫为11688万元,2019年产值为8.88亿元,税收2319万元,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包装龙头企业,塑编20强企业(中塑办排名),温州市领军型工业培优企业。瑞旺科技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2019年产值1.6亿元,塑编20强企业(中塑办排名),苍南县百强企业,温州市高成长型培优企业。

浙江晨旺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印刷包装袋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企业,迎合市场需求,企业决定利用坐落于苍南工业园区(台商小镇)36-3地块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899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67333.67平方米(101亩),拟建总建筑面积154695平方米,建成后达到年产10亿件嵌入防伪可追溯数字信息功能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相对圆织、拉丝彩印、覆膜等工序车间最近距离

环境质

量目标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边长5km矩形)

 

声环境(厂界外200m范围)

1#华山小区

120.456906

27.528881

居民

大气环境、声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

西侧

40m

290m

GB3095-2012二级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南侧民宅

120.460843

27.525932

居民

南侧

185m

200m

3#华山村

120.458896

27.524081

居民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南侧

470m

480m

GB3095-2012二级标准

4#河口叶村

120.468306

27.522277

居民

东南侧

720m

730m

5#内李村

120.466375

27.530802

居民

东侧

390m

400m

6#余桥村

120.465602

27.535445

居民

东北侧

580m

730m

7#金福村

120.459337

27.536434

居民

北侧

700m

880m

8#横支村

120.453672

27.537804

居民

西北侧

1000m

1100m

9#大浃头村

120.449380

27.524713

居民

西侧

950m

1180m

10#塔里村

120.460453

27.520907

居民

南侧

700m

720m

11#平水桥村

120.455474

27.518852

居民

西南侧

1130m

1140m

12#平南村

120.467576

27.514665

居民

东南侧

1540m

1550m

13#新港村

120.475301

27.519233

居民

东南侧

1420m

1430m

14#梧梅村

120.473756

27.527225

居民

东侧

935m

945m

15#横河村

120.477447

27.536054

居民

东北侧

1610m

1620m

16#蔡宅村

120.469980

27.541381

居民

东北侧

1430m

1440m

17#王宅村

120.454015

27.543436

居民

西北侧

1710m

1720m

18#塘下村

120.442214

27.531525

居民

西北侧

1600m

1900m

19#红星村

120.445261

27.518548

居民

西南侧

1630m

1890m

20#汤家垟村

120.452299

27.512534

居民

西南侧

1830m

1840m

21#附近内河

120.460819

27.527947

地表水

水环境

III类水环境功能区

南侧

10m

35m

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1)地表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目前,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达到12m3/d;项目外排废水产生量约64m3/d21120m3/a),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为0.053%,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质和水量不会对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根据《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提标项目(阶段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数据显示。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202012月份监测期间日均运行负荷率70.8%,达标率100%,当前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可稳定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地下水

根据工程分析,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应,不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对该区域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但企业需加强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液体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测、及时修复,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设备实施改造,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减少液体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废水处理设施等构筑物的防渗防漏措施,如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严防污水泄漏事故的发生。

防止地下水污染遵循源头控制、防止渗漏、污染监测及事故应急处理的主动及被动防渗相结合,以及地上污染地上防治、地下污染地下防治的设计原则。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1)生产过程有机废气

本项目对注塑拉丝工序设置有效集气措施,废气各自收集后分别经3套喷淋+低温等离子+UV光氧设备处理后分别引致1#2#3#排气筒35m高空排放,收集效率取90%、处理效率取70%;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彩印车间。车间微负压集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屋顶4#排气筒35m高空排放,收集效率取95%、处理效率取90%;对4幢普印和覆膜工序和6幢普印、覆膜及回用造粒工序设置有效集气措施,废气各自收集后分别经2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引致5#6#排气筒35m高空排放,收集效率取90%、处理效率取80%。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非甲烷总烃、甲苯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因此只有出现在项目厂界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时,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项目主要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 Pi”表中的预测浓度可知,本项目估算模式估算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达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东、西、北侧厂界4类,南侧厂界及其余区域3类标准)。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另外,本项目生产车间与周边附近敏感保护目标距离较远,本项目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以及距离削减后,预计对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印刷包装袋生产项目,位于苍南工业园区(台商小镇)36-3地块,厂区地面均拟采用水泥硬化处理,营运过程产生的危废废物等均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对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途径,都采取了较为完善合理的防范措施,基本消除了对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因此本项目在落实并加强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不会对周边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2、废气:本项目对注塑拉丝工序设置有效集气措施,废气各自收集后分别经3套喷淋+低温等离子+UV光氧设备处理后分别引致1#2#3#排气筒35m高空排放;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彩印车间,车间微负压集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屋顶4#排气筒35m高空排放;对4幢普印和覆膜工序和6幢普印、覆膜及回用造粒工序设置有效集气措施,废气各自收集后分别经2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引致5#6#排气筒35m高空排放。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车间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浙江晨旺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亿件嵌入防伪可追溯数字信息功能袋建设项目位于苍南工业园区(台商小镇)36-3地块,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温州市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址:苍南县大顺发中央广场1211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577-68883111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7-64759127

建设单位:浙江晨旺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13858708888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s://www.rcenv.cn/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浙江晨旺包装有限公司

 2021 04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