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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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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和公众参与意识,汇聚更大力量推进我省绿色发展和美丽浙江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8号)的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一批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内容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公文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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