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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1-04-0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二段85号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租赁浙江捷众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购置举升机、喷漆烤房等设备,实施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清洗车辆11000辆车次、年维修(保养)10000辆车次。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X

Y

大气环境

西关社区

755124

3220223

居民区

人口

二类区

东北

173

金艺社区

755762

3220015

居民区

人口

东北

210

山嘴头社区

755318

3219198

居民区

人口

东南

320

金华市第二医院

754506

3219955

医院

人口

西北

340

水环境

金华江

/

/

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

/

III

~490

声环境

项目周围50m范围内的区域

/

/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

注:XY取值为UTM坐标。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示意图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入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秋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入金华江。因此,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较好,符合III类地下水质要求。建设单位只要积极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项目对场地内地下水影响有限,对区域影响不明显。

2、大气环境: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在允许范围之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在配备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废: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事故风险:根据事故风险影响分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包括火灾、泄露事故等。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拟建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小,事故后果影响较小。总体来说,本项目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秋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2、废气:项目设喷烤漆房,产生的油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以上高空排放。

3、噪声: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固废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本项目营运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需严格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好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故从环保角度来看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5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1年4月15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意见表具体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二段85号

联系人:黄凌霄

联系电话:1366588787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4楼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0579-82729908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单位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579-8915610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