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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问题发现机制 丽水精准查处检验机构造假
发布日期:2021-03-30 11:19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机动车污染是影响丽水市空气质量改善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十分重要,监管部门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监管不容懈怠。丽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化、智能化、非现场的手段,对全市范围内1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加强管理。

为有效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各业务处室信息共享,形成了问题发现机制的良性互动。2月22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机动车平台的照片上传情况自动分析筛选功能,发现违法监测机构部分车辆未上传变更检测方法证明照片、合格的检验报告单照片;进一步由通过机动车平台的检测过程数据分析功能,发现该车的发动机转速都是0,不符合检测逻辑。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通报到执法队。

收到通报,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进行核实。经查,该检测机构于2021年1月6日使用4号检测线,对某奥迪牌小型轿车和某揽胜牌小型越野客车进行尾气检测时,检测人员全程未进入驾驶室进行双怠速检测相关操作,但该检测公司仍出具了丽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汽油车),报告中低怠速与高怠速工况下均具备CO与HC实测值,且形成了排气污染物检验结果合格报告,属于弄虚作假。对上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丽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在后续的工作中做好宣传警示,督促各相关具有该检测资质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切莫存有侥幸心理,定要按照行业认证规范严格执行,做到真,做到实,做到准。

此案件通过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和预警,以数字化建设为核心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问题发现及时、预警溯源精准、分析研判科学、案件查办高效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的要求,努力实现丽水市环境污染问题及时、精准、科学、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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