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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18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浙江铸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高端阀门配套整合提升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浙江铸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永嘉县桥下镇樟岙村 总投资额:200500万元 建设规模:企业占地面积为546.21亩,建筑面积为957760m2,预计年产16万高端阀门,其工艺主要为熔模铸造、覆膜砂铸造、树脂自硬砂铸造、水玻璃砂铸造及配套加工。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详见附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永嘉县桥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地下水: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机加工区及危险废物暂存点,主要污染物为乳化液和工业固体废物。待项目建成后,设置相应围堰,危险废物暂存点做好相应防渗,其渗透污染穿透污染基本无可能,因此本环评仅做定性分析。企业采取一定措施,从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控措施和地下水污染监控等方面着手,构建有效的互动机制后,可将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不对周围地下水造成较大影响。 土壤:项目位于桥下镇樟岙村。厂房尚未建成,待项目建成后,对生产车间涉及乳化液、柴油使用设备四周设置围堰并做好相关区域地面防渗以及危废临时储存点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经类比分析可知,涉及相关乳化液及柴油使用的企业未有发生重大土壤污染事件,因此本项目对所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根据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显示,项目正常情况下,其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关排放要求,且预测结果相关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能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要求,其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得,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最近的现状敏感点为田园村和樟岙村,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相关环境功能区要求。 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初判为I,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在采取有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风险减小到最低,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不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期间因考虑冷却水自然蒸发等情况,需定期补充。生活废水(食堂废水预先隔油)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至永嘉县桥下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一级A标准。 废气:项目感应炉、焙烧炉及浇注烟尘:本项目焙烧炉焙火和感应炉熔化过程中会产生热烟废气,主要是金属在高温时气化产生的烟尘,收集的烟尘采用耐高温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引高排放;覆膜砂铸造及树脂自硬砂铸造工艺中分别使用酚醛树脂和呋喃树脂,在粘砂和高温浇注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由于呋喃树脂中含有游离的甲醛,故在高温浇注过程中会释放出甲醛,酚醛树脂中含有游离苯酚,故在加热和高温浇注过程中会释放出苯酚,另外在混砂过程中也会产生废气,收集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引高排放;废砂再生过程中在破碎、筛分、离心分选等环节中会产生废气,熔模铸造及水玻璃砂铸造废砂再生工艺拟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引高排放;覆膜砂及树脂自硬砂铸造废砂再生过程考虑废砂中可能残留部分树脂,且覆膜砂废砂再生工段配有混砂工艺,会产生甲醛、苯酚,故拟采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引高排放;抛丸、扎砂、通砂、切割、焊接等机加工过程会产生粉尘,本项目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引高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引高排放;各产尘车间配备喷雾抑尘措施对未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气筒高度均不低于15m,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关标准,覆膜砂及树脂自硬砂混砂、造型、浇注过程产生的特征因子甲醛及苯酚(执行酚类)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噪声: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同时优化车间布局等措施。 固废:设置符合要求的一般固废暂存点,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危险废物贮存时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2013年第36号)相关内容;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垃圾坞临时堆放点,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地下水与土壤:从原料和产品储存、生产过程、污染处理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渗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危险固废临时堆放点设置危险标志;在设备及存储仓库边界设置围堰;配备与储存的化学品相适合的灭火装置或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沙袋等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制度,并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和安全卫生培训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及三线一单的要求,风险影响在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不大。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1年4月1日。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项目报批前全本将在永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附近敏感点田园村和樟岙村等评价范围内村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1年3月18日~4月1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联系电话:0577-57672707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电业大楼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华阳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058309821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蒲洲街道文会路9号3楼3F1-3F3室 E-mail:625648841@q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铸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总 联系电话:13906671177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8日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备注:距离通过google地球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