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1-0008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文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11 09:11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和省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省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制定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承担核事故场外应急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

9.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省级有关部门、市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提出问责相关建议等。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2.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浙江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厅属浙江省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厅属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厅属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厅属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厅属浙江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厅属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和厅属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预算。

 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收支总预算56327.11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收入预算56327.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759.12万元,占2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87.76万元,占49.9%;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0510.23万元,占18.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000万元,占8.9%;其他收入970万元,占1.7%。
  (三)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支出预算53822.9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1444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302.98万元、农林水支出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7.9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436.87万元,占24.96%;日常公用支出4231.64万元,占7.9%;项目支出34560.98万元,占64.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593.43万元,占2.94%。

结转下年2504.19万元。

(四)关于浙江生态环境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087.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8087.76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334.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568.71万元、农林水支出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0.06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87.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83.83万元,主要是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北新塘港区域站建设项目、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更新、新增设备购置项目已经完成,且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2021年,一般性项目支出按2020年初预算数压减10%。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2334.98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2.14万元,占3.3%;卫生健康(类)支出140.77万元,占0.5%;节能环保(类)支出23568.71万元,占83.9%;农林水(类)支出1.1万元,占0.004%;住房保障(类)支出1110.06万元,占3.99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672.58万元,主要用于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40万元,主要用于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19万元,主要用于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211.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为公益性行业、企业等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96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科技条件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等。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7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56.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39.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0.7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698.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52.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710.5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271.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2057万元,主要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1314.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256.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490.3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959.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19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989.2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61.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1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14.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10109.4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120.77万元,主要用于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40万元,主要为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1.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1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94.7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93.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1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87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0.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2.58万元,增长113.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00.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开展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2.4%。主要用于接待国外代表团、上级有关部门来我省监督检查指导、兄弟省市来我厅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支出较少,基数较低。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7.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4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行政事务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支出较少,基数较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6.6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9.44万元,下降13.2%,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刚性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3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8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152.3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浙江生态环境厅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93.7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主要用于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主要用于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主要用于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主要用于国家为公益性行业、企业等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主要用于完善科技条件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等。

1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主要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3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主要用于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3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主要用于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3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主要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3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 减排专项支出(项):主要用于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4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主要为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相关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部门预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