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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老木匠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套)实木家具技改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南北湖大道与茜柳路交叉口东南侧(租用嘉兴市朗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拟投资9000万元,租用嘉兴市朗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8092平方米,购置截料锯、成型机、雕刻机等木加工设备,新增喷漆房、废气处理集尘设备、RCO设备。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50万件(套)实木家具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图1 项目周围敏感点分示意图(边长5km)
表1 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汇总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项目Pmax=8.48%,大于1%小于10%,因此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因此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预测得到的最大质量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由此进一步推断可知厂界内外均无超标点,也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废水:项目场地内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纳管废水经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统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海。另外日常危废仓库和原料堆放场所做好防腐防渗,避免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周边河流以及周围保护目标不会产生影响。 噪声:本环评项目对新增设备的厂界贡献值进行预测。新增设备厂界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环境本底值+现有设备贡献值)后昼间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新增设备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南侧敏感点和东南侧敏感点昼间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去除环境本底值后,厂区各厂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固废: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妥善落实分类处置途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根据导则,采用类比分析法进行分析。本项目实施地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南北湖大道与茜柳路交叉口东南侧(租用嘉兴市朗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距离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约2km,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水动力场条件与其一致。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已投产多年,区块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均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水质现状良好。因此本项目在落实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及应急响应等污染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当地的地下水水质仍保留原有的利用价值。 土壤:根据预测,项目运行30年后,周边土壤环境中二甲苯的预测值约为0.000061 g/kg,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风险:企业应编制应急预案、设置应急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则项目风险对环境影响产生较小。 四、建设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内相应雨水管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经嘉兴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1)木加工粉尘 为保证车间内环境质量和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环评要求对每个产生粉尘的工位设置收集装置,对产生的木加工粉尘进行捕集。企业将布置移动集风管,保证颗粒物收集效率达到95%以上。木加工粉尘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套布袋除尘器,分1-2#排气筒,每个排气筒风量为30000m3/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有机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涂装车间(包括干式喷漆房、晾干区和烘干房)为全密闭车间,集气效率98%计。底漆涂装车间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除漆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按90%计)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面漆涂装车间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除漆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按90%计)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吸附有机物的饱和活性炭经“脱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RCO去除效率≥98%)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5#排气筒)。漆雾去除效率按95%计。未收集漆雾中的70%还是会通过重力沉降在地面,定期清扫。项目涂装废气排放均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恶臭 项目涂装工序废气集气后经处理后排放,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同时,车间内臭气浓度较低,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4)打磨粉尘 打磨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6#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粉尘均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由于该部分粉尘为漆渣,大部分(85%)还是会沉降在车间内,其余少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打磨粉尘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针对项目噪声,采取治理措施包括:设备在采购时,选择高效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 4、固废 生产过程产生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余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评主要结论 浙江老木匠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套)实木家具技改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南北湖大道与茜柳路交叉口东南侧(租用嘉兴市朗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拟投资9000万元,租用嘉兴市朗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8092平方米,购置截料锯、成型机、雕刻机等木加工设备,新增喷漆房、废气处理集尘设备、RCO设备。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50万件(套)实木家具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嘉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环评文件可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 查阅期限: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9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内的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具体为:项目所在地周围余新镇区、曹王村、金星村、三星村(凤桥镇)、大星村(凤桥镇)等以及周围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被调查者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程度 (2)该地区目前存在的主要的环境问题 (3)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4)对本项目的认识了解情况 (5)该项目投产后对当地居民就业、经济收入的影响 (6)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7)该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8)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调查主要通过问卷调查以及在附近的村委会、镇政府公开栏进行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欢迎个人和团体单位通过电话等形式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起止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9日。 十、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3957397441 郁先生 建设单位:浙江老木匠家具有限公司 18258341712 蔡小姐 审批部门: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0573-89993027 叶小姐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盖章):浙江老木匠家具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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