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浙江龙邦塑业有限公司 年产150万只塑料垃圾桶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龙邦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塑料垃圾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永康市前仓镇光瑶村 建设内容与规模:在公司利用位于永康市前仓镇光瑶村的闲置厂房(土地面积为5524.82m2),从事塑料垃圾桶的生产和销售等,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150万只塑料垃圾桶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和食堂油烟。搅拌粉尘和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排放量极小,环评不做具体分析;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建成,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达标排入污水管网,由永康市前仓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南溪。 (3)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企业厂界各预测点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2 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均能做到无害化、资源化,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五、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浙江龙邦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塑料垃圾桶生产线技改项目选址符合永康市“三线一单”中金华市永康市前仓镇一般管控区(ZH33078430013)项目管控的要求、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该项目在拟选场址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2日,与建设单位或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联系。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龙邦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新 联系电话:15705796975 通讯地址:永康市前仓镇光瑶村 环保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联系电话:0579-87101645 通讯地址:永康市行政中心4号楼3楼
浙江龙邦塑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