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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5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不含炼胶)过渡项目环评公示
建设单位: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
2021-11-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5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不含炼胶)过渡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六路1287号

建设内容:根据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浙江第一轮督察意见,朝阳公司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商,决定将下沙厂区整厂关停,当时制定计划为:2020年完成全部炼胶工序关停,2021年底前整厂关停,并易址新建。为确保2021年底前整厂关停,做好过渡时期员工的稳定工作,拟租用萧山恒祥橡塑公司目前闲置厂房作为我司的临时过渡生产车间,实施年产65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预计建设投资3098.6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要素

行政村

X

Y

环境风险

临江新城实验小学

269127.07

3353115.60

师生

22个班784人

环境空气二类

NW

2980

临江街道办事处

269363.37

3347671.69

办公人员

行政办公

SWS

2540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影响分析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预测分析,项目正产排放工况下,本项目废气的各污染物短期最大贡献率小于100%,年均污染最大贡献率小于30%。短期浓度叠加本底值后均可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可知项目实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临江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外排,且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废水水质保持不变,因此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仍可得到有效处理,且不会加剧对周边地表水不利影响。

3、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对地下水的影响非常小,可以忽略;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泄漏后若不采取措施,污水泄漏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所以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地下水保护措施。

4、固废影响分析

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噪声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6、土壤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实际监测可知,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泄漏,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开炼废气

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高能低温裂解氧化+植物精油法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的基准气量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硫化废气

废水

生产废水

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⑶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经收集后纳管排放。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

噪声

设备噪声治理

1、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破碎机设备可在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

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废包装材料

外售综合利用

资源化

生产废料(废轮胎)

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清运

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

废液压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无害化

含油废抹布和劳保手套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分析,年产65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不含炼胶)过渡项目符合杭州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区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

因此,在保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则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具体环评报告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

2、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

3、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和期限

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或团体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相关意见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报告中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映并落实。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11.27~2021.12.8

公示形式:1、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2、中策集团网站http://www.zcrubber.com/index.php。3、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临江街道办事处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顾建:13456714605

单位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大街23号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工  0571-22868286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

3、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联系电话:0571- 82987912

单位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3楼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