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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海尔曼斯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米转移印花搬迁项目环评公示
建设单位:绍兴海尔曼斯实业有限公司
2021-11-1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米转移印花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海尔曼斯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投资:30万元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利用租赁厂房3000平方,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搬迁国产转移印花纸机3台,国产转移印花机3台,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万米转移印花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色彩鲜明、层次分明的特点。可实现销售收入1200万元,利润50万元,税金48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本项目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居住区

275085.64

3330151.76

马山街道

陆家埭村

900


662m

居住区

274365.77

3330203.24

马山村

1200

东南

353m

居住区

274872.58

3328164.33

赏余村

700

东南

2200m

居住区

276624.85

3328787.47

许家埭村(已拆迁)

500

东南

2700m

居住区

274120.68

3329604.78

马山社区

3000

733m

居住区

274126.06

3328939.31

东星村

600

西南

1300m

居住区

273390.69

3329221.71

世纪街社区

1000

西南

1800m

居住区

272316.63

3328054.44

洋泾湖社区

1300

西南

2600m

居住区

273927.71

3328603.86

宁桑村

(已拆迁)

700

西南

2300m

居住区

272598.17

3331580.63

宋家溇村(拆迁中)

300

西北

1800m

居住区

274364.16

3331123.86

直乐施村(拆迁中)

500

东北

489m

居住区

275782.13

3328076.12

孙端街道

红鲍村

400

东南

2700m

地表水

河流

274513.57

3332878.09

曹娥江

鱼类等

东北

2200m

河流

274281.55

3330564.40

小河

鱼类等

145m

河流

274226.01

3330459.28

小河

鱼类等

88m














1、生态:项目利用已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大量植被问题,因此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生产时,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外排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目距离最近保护目标353m,经车间围护和距离衰减后,对保护目标没有影响,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满足功能要求。

综上,项目实施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环境均能满足功能要求;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3、废气: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情况下,项目甲醇、非甲烷总烃点源和面源排放最大浓度均小于标准浓度的10%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但当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与正常运行情况相比有明显增加,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同时做好事故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性排放的发生。

4、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实施后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5、环境风险:项目实施后涉及的油墨采用桶装贮存,因此,企业要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制定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定期演习后,从源头把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表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表2

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分类

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纸印花废气(甲醇、VOCs

打浆机单独设间,浆料配制废气一并接入纸印花废气废气处置装置处理;纸印花废气进行负压引风收集后,经引风机收集后一并送至“静电+两级活性炭”三级处理装置(一拖三)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关标准

转移印花废气(VOCs

项目在电加温印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两级活性炭”三级处理装置(一拖三)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口

设电源插座、采样孔、采样通道、平台和排污标志牌

废水

综合污水

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全厂只能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并应设立标志牌。。

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噪声

⑴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设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在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

⑵对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风机设在室内并设隔声装置。

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固废

一般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印花纸、次品、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一般固废仓库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危险废物

废油墨桶、废甲醇桶、废活性炭、废辊筒擦洗布料经密封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海尔曼斯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米转移印花搬迁项目位于绍兴市马山街道海南路661号。项目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各功能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11117日~20211130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绍兴海尔曼斯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市马山街道海南路661

联系人:薛晶樱      联系电话:15267530920

⑵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1401

联系人:谢颖      联系电话:0575-85202536

⑶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联系地址:绍兴市袍江投资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5-88130985

发布单位:绍兴海尔曼斯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时间: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