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报(第11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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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地工作动态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会同县卫生监督局对辖区内涉疫医院、定点隔离点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各单位(点位)做好台账资料管理和医疗废物妥善收集等工作。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实现全局干部职工、近亲家属疫苗接种全覆盖。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对岱东镇卫生院开展检查,要求卫生院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并对医疗废水处置设施进行了指导检查。 二、全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 从各地报送情况看,目前我省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平稳有序。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0月23日,全省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76235.79吨,其中涉新冠肺炎医废15135.39吨。包括: (一)自2020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全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358.65吨/天。全省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89207.54吨(日均257.08吨),其中收集涉新冠肺炎医废7659.14吨(日均23.07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89207.54吨(其中应急处置110.77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72.13%。 (二)自2021年1月1日至10月23日,全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444吨/天。全省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87028.25吨(日均294.01吨),其中收集涉新冠肺炎医疗废物7476.24吨(日均25.26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87028.25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74.37%(详见附表)。此外,各市将490个集中医学隔离点及相关口岸的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的涉疫废物纳入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共收集处置7641.12吨。 8月22日至10月23日,金华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同时也是金华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规模为50吨/日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急处置84.05吨;10月22日,舟山组织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工作。 三、全省环境应急监测情况 10月18日至24日,各设区市加强自动监测设施运行保障,全省共有154个空气自动站、105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75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72个饮用水源地生物综合毒性自动监测仪正常运行。 (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国控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显示,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0.5%,Ⅳ类水质比例为9.5%,无劣Ⅴ类水质。 (三)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情况。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标65个,超标10个,其中溶解氧超标4个(宁波市横山水库、湖州市老虎滩水库、新昌县长诏水库、义乌市八都水库),总磷超标5个(杭州市南星桥水厂、苍南县桥墩水库、湖州市太湖水厂、嘉兴市贯泾港水厂、舟山市虹桥水库), 溶解氧和总磷超标1个(安吉县赋石水库)。生物综合毒性自动监测结果表明,各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安全。 四、全省医疗废水及城镇污水处理情况 (一)全省医疗废水处理情况 全省100家定点医院均配套有污水处理设施且满足实际处理需求。10月17日至10月23日,实际日均处理水量4.06万吨/天。100家定点医院中,100家粪大肠菌群数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的100个/L标准要求。 (二)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情况 全省有8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了定点医院的医疗废水,消毒设施均正常运行,8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粪大肠菌群数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标准(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L)。 (三)定点医疗机构和接纳定点医疗机构废水的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情况 10月17日至23日,我省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共对3家次定点医疗机构和21家次接纳定点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统计结果显示,定点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接触池出口废水中总余氯浓度均在6.5~10mg/L范围内;接纳定点医疗机构废水的污水处理厂无超标情况。 五、全省疫情防控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10月18日至24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460人次,排查、检查相关单位(点位)606家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63家次,其中涉及疫情问题0处。 六、信息报送和媒体宣传情况 10月18日至24日,宣教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敲黑板!秋冬季这些防疫习惯不能停》,微博同步推送。 七、环境安全和人员安全情况 10月18日至24日,我厅未接到各地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岗(值班)人员健康状况均无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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