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桐乡市崇福沈建忠沙石场码头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桐乡市崇福沈建忠沙石场码头 建设地点:桐乡市崇福市河航道(IV级)北端航段西侧 建设内容与规模:100吨级普通货物码头,泊位1个,临时使用岸线30m(X=3398730.00;Y=0551156.00—X=3398701;Y=0551161.00),限旁靠1档,设计年通过能力8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所示。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的浓度预测贡献值均可达标,项目预测值均满足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 船舶生活污水在生活污水池收集后和陆域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委托清运;船舶油污水由船舶自行送往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码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码头区洒水降尘、冲洗场地,不外排。项目废水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对区域环境无不利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各主要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外排噪声较小,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桐乡市崇福沈建忠沙石场码头建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等相关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变。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桐乡市崇福沈建忠沙石场码头选址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时限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 十、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桐乡市崇福市河航道(IV级)北端航段西侧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5958328838 (2)编制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 3号楼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571-87996052 (3)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联系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1-89385909(每个工作日9:00-17:00)
公示发布单位:桐乡市崇福沈建忠沙石场 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