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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改性型功能新材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园区 行业类别: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公司利用现有厂房和现有设备条件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淘汰原有固状织物柔软整理剂12000吨的产品,淘汰2台导热油炉、10m2水蒸发器、2t/h切片机、部分搅拌釜等设备;新增搅拌釜49台、蒸发器1台、造粒机1台、包装机3台,实施年产1.2万吨改性型功能新材料(技改)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属大气环境功能区为二类,根据HJ2.2-2018,以所在厂区外界扩展成边长5km的矩形作为大气保护目标范围。保护目标范围图详见附图1。 三、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主要为丙酮、三乙胺、硫酸雾、乙酸乙酯、甲醛、二甲苯、甲醇、苯乙烯、丙烯腈、异丙醇等。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满足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比率≤100%要求;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满足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比率≤30%要求;本项目位于不达标区,特征因子丙酮、三乙胺、硫酸雾、乙酸乙酯、甲醛、二甲苯、甲醇、苯乙烯、丙烯腈、异丙醇等叠加现状浓度能满足仍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详解限值要求,大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6296.25t/a,全厂废水排放总量为29113.65t/a。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纳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再进入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钱塘江。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昼夜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昼夜间3类标准要求。为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企业应对车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布局优化;并对主生产车间各工段等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消声等隔声降噪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噪声污染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滤渣、危险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专门的回收公司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所统一清运。各项固体废物均可以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1)废气 本项目吸湿排汗整理剂、高效环保除油剂工艺废气经冷凝回流后,通过酸喷淋+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1#2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聚氨酯涂层材料、亲水柔软整理剂乳液、固色剂工艺废气经冷凝回流后,通过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RCO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2#25m高排气筒排放;含氟多功能用途防水剂、色牢度提升剂工艺废气经冷凝回流后,通过冷凝+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3#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采用格栅+隔油沉渣池+调节池+水解池+一氧化池+二氧化池+三氧化池+斜管沉淀池+砂滤池工艺处理。厂区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噪声 ①在厂区的布局上,应把噪声较大的生产车间和动力设施布置在厂区中部,并尽量远离厂内办公区的地方。并可在高噪声设施周围建筑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环境的影响;②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通风机的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通风总管设消声器;③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④为减轻项目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滤渣、危险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专门的回收公司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所统一清运。各项固体废物均可以妥善处置。 5)环境风险 大气:废气治理设施损坏,废气排放超标,造成环境污染; 地表水:不规范操作引发火灾、爆炸等,被污染的消防废水处理不当时可能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周边地表水系统。项目采用了防泄漏、事故废水“三级防控”,能将污染控制在厂区内,防止泄漏物料、受污染消防废水等外流; 地下水与土壤:地下污水管线等出现破损发生物质渗漏进入地下水环境。由于泄漏位置均具有隐蔽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发现,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能够控制在较小范围内,故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其次通过落实事故、消防水的收集系统,厂内所有外排管道均设置切断装置和应急设施,确保一旦意外事故,所有污水均能收集事故应急池,避免流入附近河道、农田。 因此,本项目通过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污染物在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对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环境标准及“三同时”政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及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工作的条件下,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13957511738 2、环评单位:杭州靖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1-88127815 联系地址:杭州市古墩路829号天亿大厦1209室 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0575-88604937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25日
附图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