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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上雪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临海市上雪养殖场
2020-09-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临海市上雪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海市上雪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项目:新建

3)建设地点:浙江省临海市白水洋镇大港村山岙自然村

4)项目概况:临海市上雪养殖场共租赁土地面积12162平方米,在原有租赁场地内扩建猪舍、仓库等。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常年存栏母猪585头、存栏生猪6092头、年出栏商品猪12935。劳动定员16人,年工作 365 天,实行三班运转制,设食宿。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浙江省临海市白水洋镇大港村山岙自然村,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1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

空气

3199796.37

298007.12

上游村(东方红、上游)

1963

人群

二类区

NE

510

3199960.67

296662.62

大港村(山岙、前店、下叶、下张王)

1995

SW/NW

603

3198639.82

297898.31

翠央村(将岙、溪头叶)

425

SE/SW

623

3197782.35

298034.26

上峰村

186

SE

978

3199257.78

295930.07

井头翁村(井头翁、下黄)

280

SW

1016

3200151.10

296323.49

祥里小学

教学区

NW

1125

3200179.05

296205.98

祥里村(祥里、林坝塘、后赵)

1109

NW

1171

3198841.81

295852.69

黄沙社区

1200

SW

1368

3201272.75

296626.87

王山头村

990

NW

1658

3199081.14

295517.89

埠头村

520

NW

1667

3201747.99

297003.23

双楼村(双楼、东杜)

349

N

1690

3198066.56

296241.99

东山村

450

SW

1698

3198731.86

295613.14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行政办公区

SW

1896

3198853.28

295514.98

阳光艺术幼儿园

教学区

SW

1925

3201693.91

297102.73

双楼小学

教学区

N

2006

3197415.02

296386.39

岩头王村(岩头王、新串)

160

NW

2281

3198483.30

295157.26

白水洋镇中心幼儿园

教学区

SW

2389

3201464.28

295615.19

后谢村

328

NW

2397

3197455.55

295642.24

斋坦村(斋坦、下利)

86

NW

2561

3196943.71

298248.27

永安村(塘头朱、柏枝岙、林高山)

106

SE

2694

3202099.65

296091.30

长安村湖东自然村

125

NW

2730

声环境

/

/

200m范围声环境

人群

1类区

/

/

水环境

/

/

渭溪

河宽约12~35m

水体

类区

N

363

/

/

双港溪

河宽约14~50m

E

104

/

/

永安溪

河宽80~220m

S

2197

地下水

/

/

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等地下水环境敏感区

水体

类区

/

/

注:平面坐标(XY)采用UTM坐标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后,全场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恶臭气体、饲料加工粉尘、沼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猪舍恶臭:采用整顿猪舍结构、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饲料中加入EM等微生物添加剂、及时清理禽畜粪便,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定期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等措施

饲料加工粉尘粉碎机配套脉冲布袋式除尘器除尘,脉冲除尘收集率按95%计,除尘效率按98%计,收集后的粉尘重新混入原料中加工成饲料,其他粉尘均已无组织形式排放。

沼气燃烧废气:建设项目采用--的生态养殖方式,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厌氧处理过程产生沼气,该沼气一部分供场内作为食堂燃料利用,冬季采暖期通过沼气管道接入生活区及猪舍供暖,剩余部分通过火炬燃烧。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中有关内容,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应进行收集,并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水、脱硫(沼气脱硫后H2S含量控制在20mg/m3以下)等净化处理;净化后的沼气一部分去场内职工食堂用作 炊事燃料,冬季部分去猪舍用作保暖燃料,剩余部分通过火炬燃烧。食堂燃烧废气与油烟一并引至高空排放;火炬燃烧废气引至不低于3m排气筒排放;其他直接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划分为:生产废水系统、生活废水系统及雨水系统。项目雨水经排水渠收集后排出场外。项目采用经环保部认定的干清粪工艺(环办函【2015425 号文),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后,猪舍养殖废水进入厌氧发酵池厌氧发酵,生活污水一并汇总进入发酵池厌氧发酵,发酵池产生的沼液进入后续废水处理设施“气浮+AO”进行进一步处理,非灌溉季节或恶劣天气等情况直接在沼液储存池和田间储液池内暂存,可灌溉季节直接委托天台三峰能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运输至周边村庄种植灌溉利用,不外排。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备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饲料加工设备、猪舍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要求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运行维护;泵、风机机身等高噪声设备配套隔声罩;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控制猪群活动噪声,避免猪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建议种植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

染物

猪舍养殖废水

CODBOD5NH3-NSSTP

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后,猪舍养殖废水进入厌氧发酵池厌氧发酵,生活污水一并汇总进入发酵池厌氧发酵,发酵池产生的沼液进入后续废水处理设施“气浮+AO”进行进一步处理,非灌溉季节或恶劣天气等情况直接在沼液储存池和田间储液池内暂存,可灌溉季节直接委托天台三峰能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运输至周边村庄种植灌溉利用,不外排

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

CODCrNH3-N

大气污染物

生猪养殖

H2SNH3

采用整顿猪舍结构、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饲料中加入EM等微生物添加剂、及时清理禽畜粪便,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定期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值

饲料加工

粉尘

配套脉冲布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直接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表2 二级标准

沼气燃烧废气

SO2NOx

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收集后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水、脱硫(沼气脱硫后H2S含量控制在20mg/m3以下)等净化处理;净化后的沼气一部分去场内职工食堂用作 炊事燃料,冬季部分去猪舍用作保暖燃料,剩余部分通过火炬燃烧。食堂燃烧废气与油烟一并引至高空排放;火炬燃烧废气引至不低于3m排气筒排放;其他直接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表2 二级标准

食堂

油烟废气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高空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的小型标准

固体

废物

生猪养殖

猪粪渣

委托周边种植户堆肥处置

资源化、无害化

沼渣

委托周边种植户堆肥处置

沉淀池残渣

委托周边种植户堆肥处置

分娩废物及病死猪

委托临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置

医疗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废包装材料

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

废气处理

废脱硫剂

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职工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1、水泵和风机类机械设备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振基础。

②水泵及进、排风机等设备尽量选用变频低噪声型号,设置于独立设备房内,同时噪声传递的主要途径是固体传声,设备安装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和隔振动钓钩。在设计中必需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噪声标准和隔声标准,在施工中要严格进行管理。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等。

③水泵、风机控制侧隙量,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减少轴承滚动体撞击声。

④泵、风机机身配套隔声罩。

2、控制猪群活动噪声,避免猪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

3、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

4、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临海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三废”的排放量不大,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涉及行政村(社区)公告栏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海市上雪养殖场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白水洋镇大港村山岙自然村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333866020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新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悦城25-1-811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571-8621558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6- 85280107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临海市上雪养殖场

                      公告发布时间:20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