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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君同护理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杭州君同护理院
2020-08-2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杭州君同护理院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君同护理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91-822-4层,为非政府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共设床位99张,经营范围:护理机构服务。本项目不设检验科,仅设采血室,所有检验均委托杭州天瑞医院代为化验。本项目2层主要设置康复医学科、采血科、病案室、内科、营养科、治疗室、抢救室、药房及病房区;34层主要为医生办公室及病房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资金均由业主自筹解决。本项目不设食堂,不设中药煎药室。医护人员共计29人(其中医生8人,护士21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建筑东侧为杭州天瑞医院1幢、沈半路(城市主干道,距离本项目65m)、路以东由南向北依次为城管执法科、亚洲工友木工机械、足浴推拿、杭州时速物流有限公司等沿街商铺,上塘河;东南侧隔上塘河、东新路为东新公寓住宅(最近距离本项目厂界330m);南侧为吴家角港、杭宁客运铁路线(距离本项目52m)、杭州灯具市场(星河广场);西侧隔空地为吴家角港、永宁货场、杭州北站信号楼;北侧为誉城新创谷(办公楼)、空地、袁家新院小区(最近距离本项目厂界613m)、杭州桃源中学(距离本项目厂界562m)。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有:装修噪声、油漆废气、生活污水、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等(影响当地空气质量)、设备噪声等(提升当地声环境水平)、医疗污水(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医疗固废及生活垃圾。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施工期:

装修噪声:应加强装修期的管理,避免野蛮装修、装修期拖得过长或夜间装修,以免造成厂界噪声超标。

油漆废气:由于装修期间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带来明显的影响。但由于甲苯、二甲苯等均为毒性较大的物质,项目在进行油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场所的通风换气。

装修垃圾:应由建设部门对装修期的垃圾进行管理,负责统一外运。防止装修垃圾随意堆放存积,污染环境。对于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应委托专业部门回收或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大楼已建成,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营运期:

废水:本项目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医疗污水一并经天瑞医院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一并处理,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沈半路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本项目污水全部纳入天瑞医院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项目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设于地下,且上层设有盖板及覆土,气体经除臭除味处理(活性炭吸附)后经管道引至建筑主楼屋顶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卫生填埋;医疗固废交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废水、废气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及废活性炭由杭州天瑞医院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1)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并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2)屋顶各室外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底部加设减震基础。(3)对医院建筑南侧窗体均采用三层夹胶玻璃窗。(4)本项目均使用分体式空调进行夏季制冷,冬季制暖,做好空调外机后期维护工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君同护理院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君同护理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67097690  地址:拱墅区沈半路291-822-4  联系人:刘赛

环评单位: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申花路789号剑桥公社F506

人:许安娜      联系电话:0571-88958282   邮箱:hz.zxhb@163.com

审批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联系窗口电话:0571-56667107      邮编:310000

八、公告说明

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0827日~2020910,共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杭州君同护理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