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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长白岛区域电力运行灵活性、可靠性,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舟山供电公司拟在舟山本岛与长白岛之间新建1条10kV海底电缆。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等相关要求,现对舟山岛-长白岛10kV海底电缆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工程名称:舟山岛-长白岛10kV海底电缆 选址选线:本项目路由自长白前岸车渡码头西侧现有35kV海缆长白登陆点位置入海,沿35kV海缆西线西侧平行走向,两者间相距约50m,至定海海丰车渡码头东侧35kV海缆海丰登陆点处登陆。 工程组成和规模:本项目路由全长约2.865km,海底电缆选用三芯铜导体、截面为300mm²、交联聚乙烯绝缘、分相铅包、24芯光纤复合海底电缆、型号为HYJQF41-F-Y-8.7/15-3*300+1*24B。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海缆路由区不涉及浙江省近海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保护区,项目附近没有珍稀植物和野生动物,因此,本项目保护目标主要是已开发利用活动以及周围的居民点,如下表所示。 表 1 本项目附近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作业船舶产生的动力燃烧废气,因海上扩散条件较好,本项目作业船舶较少,故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为施工人员的海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做到外排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由预测可知,船舶在夜间航行,其影响距离最大为1000m;白天航行其影响距离最大为316.23m。本项目登陆点与陆域保护目标三龙村最近距离约170m,登陆点施工均在日间进行,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且登陆点施工期时间仅为3-4天,故登陆点施工对其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接岸处理,敷设船、工作艇产生的含油污水通过铅封处理后上岸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后处理,不会对施工海域水体造成影响。 (5)施工期对通航的影响分析 海缆铺设施工期间,施工船只对各航线上正常航行的船舶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施工前业主单位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发布海上作业通告,以便过往船舶配合。同时施工单位需加强对施工船只的管理,规范船舶的航行行为,加强了望工作,制订应急预案。 (6)工程实施后对海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工程海缆路由区不涉及浙江省近海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保护区,距离东北侧的岱衢洋产卵场保护区约47km,根据数模结果海缆建设引起的悬沙扩散等影响集中在海缆路径两侧,不会涉及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条件。项目建设对大多数海域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影响,但项目施工时会增加船舶航行密度,可能会对长白水道、定海工业园区区块舟山群岛新区汽车滚装码头、海丰交通码头、定海海丰车渡码头、定海海丰车渡码头产生影响,业主需与相关单位协调,但本项目施工时间较短,影响有限。本项目两端登陆点均为海塘,采用穿管敷设方式穿过海塘,不可避免会对海塘的安全带来影响,因此,项目建设单位需做好与定海区水利局的沟通协调工作,工程实施前需征得书面同意意见。同时本项目距离定海至长白输水管道较近,在施工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注意对该海底管道的保护和避让,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海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测效果 (1)对作业船舶含油废水,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船舶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收集后接岸处理;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与养护,杜绝石油类物质泄漏。船舶施工期间生产人员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待靠岸后交由环卫部门予以清运。 (2)施工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或对噪声较高施工设备安装消声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定期维护和及时修理施工设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登陆点施工及施工船舶应避免夜间作业,确需进行夜间操作的,应公告附近居民。 (3)海上施工应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施工作业,同时注意电缆铺设的速率和强度,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作业时间。在安排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强度时要避开鱼类等的生存、索饵等敏感时期,以减少鱼类等水产资源的生产损失。 (4)施工前应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并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好相关的经济补偿工作。 (5)施工建设单位应拟定施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维护方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使有关航运单位、航行船舶及从事捕捞作业的渔民,都了解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和工期等,取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及相关规划,工程建设可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改善用电质量和可靠性,具有明显地经济社会效益。拟建工程施工期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在采取相应地环保治理措施后,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可降至最低。因此,在全面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应急对策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舟山岛-长白岛10kV海底电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可在网站上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zsdh.zjzwfw.gov.cn/col/col1460402/index.html,并可联系环评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询纸质版报告。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舟山岛-长白岛10kV海底电缆涉及的长白岛和定海海丰登陆点等周边居民,以及沿线涉海企业,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舟山岛-长白岛10kV海底电缆沿线的地方职能部门、公众团体和当地民众。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影响方面的相关意见,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意见表格式通过网址http://zsdh.zjzwfw.gov.cn/col/col1460402/index.html下载。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方式见文后),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如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020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