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以“五个最”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监管
发布日期:2020-07-0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0日全国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厅党组第一时间专题研究、迅速响应,紧急部署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以最快捷速度作出应急部署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发文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就建立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全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信息调度日报制度,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面接收处置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应急等各环节操作规程。提前筹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清运情况排查工作,对一线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二、以最周密安排做好信息调度

1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建立钉钉应急工作群,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和省厅党组决策部署,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当地情况的排摸,周密做好涉疫情医疗废物、普通医疗废物和隔离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处置设施负荷率的全省调度、日报和周报工作,累计已向生态环境部报送信息105期。

三、以最果敢的担当实现医废应收尽收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勇于担当,指导处置单位迎难而上,全力做好医疗机构、隔离点和居家隔离人员产生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358.65吨/日。2020年1月20日至7月4日,全省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39739.90吨(日均237.96吨),其中收集涉新冠肺炎医疗废物量3732.30吨(日均24.55吨),收集处置率达100%。

四、以最超前谋划筹备应急能力

为应对疫情期间涉疫医疗废物、隔离点生活垃圾和集中收集的废弃口罩产生量的急剧增长,确保各类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省生态环境厅及时组织各地梳理55家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窑炉协同处置设施等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选单位。在此基础上,督促各地至少确定1家优先应急处置单位。目前,全省已确定首批应急处置单位13家,合计处置能力695吨/日,确保在最恶劣形势下,医疗废物能够得到无害化安全处置。

五、以最有效手段督促各地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对通知文件精神第一时间通过钉钉群快速传达至各级环保部门,并实施调度全省落实进展情况,转发各地典型做法。制定应对疫情应急值班表, 建立生态环境、卫健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三方信息互通机制,组织各市人员赴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全面排查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清运情况。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共排查医疗机构2973家(包括全省所有100家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定点医院),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排查工作,未发现源头分类不规范、暂存清运不及时等情况。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已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省卫健委通报,并建议各级卫健部门在医疗废物监管工作中,如发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大量积存、未及时清运等问题,请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督办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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