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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XX汽车修理厂违法将废机油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处置案
发布日期:2020-07-15 17:32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定海区政府在整治过程中,调查发现市本级管辖区域3家汽车修理厂将废机油出售给无资质个人,及时移交执法线索。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提供的线索,对舟山市XX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舟山市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舟山市XX汽车维修中心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经调查询问,3家汽车修理厂均供认将废机油卖给无危废经营许可证的个人王某,由王某简单加工后再转卖给建筑工地作为脱模油使用。其中,舟山市XX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750元共卖出约300升;舟山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600元共卖出约200升;舟山市XX汽车维修中心以900元共卖出约300升。目前,3起案件已立案,并处于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之规定,但违法情节较轻且整改态度积极,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寓服务于管理,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企业环境问题服务提醒单》,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拟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介于目前汽修行业废机油处置不规范问题,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以点带面对汽修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并在检查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为企业提供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名单,供企业选择联系,促使企业合法处置废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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