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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兴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纱线染色及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嘉兴兴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0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嘉兴兴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纱线染色及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型纱线染色及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行业类别:C1723毛染整精加工

(4)建设地点:桐乡市濮院镇工贸大道1809号

(5)投资总额:1700万元

(6)建设单位:嘉兴兴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兴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拟利用现有厂区进行升级改造,调整产品结构,淘汰现有坯布印花3200吨的产能和设备、工艺,同时对散毛、纱线、成衣染色及缩绒、坯布染色及后整理等车间设备进行淘汰更新,散毛染色产能淘汰1000吨,成衣染色产能淘汰300吨,并利用原有土地和厂房,在不突破原有排污总量和能耗总量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置换先进的新型散毛染色机、纱线染色机等及相关配套设备,实施新型纱线染色及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新增新型纱染色45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空气和噪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区南侧的永联村、新河村(鑫湖家园)、东侧的永越村、北侧的新星村、永乐村、锦苑社区、西侧的革新村等

水体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区西侧的永兴港。

地下水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

土壤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乙酸废气、甲酸废气、烧毛废气、定型废气、磨毛等粉尘、污水处理设施恶臭、职工食堂油烟等。

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应废气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显示,项目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较低,各预测点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但各预测点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企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水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纳入恒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尾水排江工程排放钱塘江。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通过认真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并实行严格管理,项目建成后厂区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可维持在现有声环境质量水平。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只要妥善处理一般固废,做到及时清运并委托处理或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做到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

烧毛废气、定型废气经水喷淋+静电除尘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磨毛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醋酸、甲酸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设施,改善职工工作环境;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对污泥池、压滤机等设施采取封闭收集,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经以上措施治理后本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2)废水

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用于生产,其余纳入污水管网,排入桐乡市濮院恒盛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后排入桐乡市尾水排江工程。污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和刷卡排污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经以上措施治理后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在声源的布局上,将高噪声的生产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将噪声大的设备设置在车间中央,以减轻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要建立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安装隔声窗、加装吸声材料,避免露天布置。配备相应的高效消声器,机座应设减振垫;消声器需加强维修或更换。适当加强厂区的植树绿化,既能美化环境又能隔声降噪。故本项目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基本不会造成声环境影响。

(4)固废

项目染料内包装袋、废油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及废次品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污水污泥外运热电厂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经以上措施治理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影响及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均不大。从环保角度上说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069日~2020622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审批部门联系。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保审批部门提交意见。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嘉兴兴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桐乡市濮院镇工贸大道1809邮编:314502

联系人:邓经理   联系人电话:13600559608  E-mail: 715539227 @qq.com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编:311201  传 真:0571-82720176

联系人:陆  联系人电话:0571-82720176  E-mail:HZ.LRC@163.com

(3)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人:周工  联系人电话:0573-88061994  E-mail: 282510480@qq.com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公告发布单位:嘉兴兴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