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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册子岛北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废弃治理工程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定海区册子岛北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废弃治理工程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岑港街道办事处 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册子岛北部,行政隶属岑港街道桃夭门社区、册北社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56′34″,N30°06′25″。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治理工程为山坡露天治理工程,拟设治理区面积0.2165km2,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采矿工序为穿孔→爆破→二次破碎→铲装→运输,开采标高自+156m~+6m。不设破碎加工系统,最终产品为石料(宕渣),正式开采阶段治理工程生产规模约700万吨/年。矿区工业场地、露天开采终了宕底平台损毁面积为99113m2,本次治理工程主要涉及挡土墙、排水沟及绿化等工作内容,复垦方向为林地。最终复垦率为100%。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册子岛北部,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基建期 废气: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设备燃油废气。由于项目基建期工期较短,废气产生量小,且随着基建期结束而消失,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无废水直接排放,不会对周边海域产生影响; 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 固废:施工期固废按相应要求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营运期 废气:主要为粉尘、设备燃油废气、油罐油气、食堂油烟废气等,通过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后预计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废水:主要包括洗车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地表径流水等,经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无废水直接排放,不会对周边海域产生影响; 噪声:噪声主要为爆破噪声和施工设备噪声,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固废: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基建期 本项目基建期施工历时较短,废气、废水产生量小,经相应处置后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噪声经施工结束后也随之消失,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二)营运期 废气:主要为粉尘、设备燃油废气、油罐油气、食堂油烟废气等,本环评要求采取配备水箱喷雾抑尘、洒水车道路抑尘等措施来抑制粉尘的外溢,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要求建设单位在油料装卸过程设置油气平衡管、采取呼吸控制措施等减少油罐区油气的挥发,食堂油烟废气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于屋顶达标排放; 废水:洗车废水、地表径流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净化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对周边环境水体基本无影响。 噪声:为了减少爆破振动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要求爆破作业均在昼间进行,同时要求每次爆破时间段相同,即定时段爆破,避开附近居民的休息时间,其余时间段一律不允许爆破。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减震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移动式机械设备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定海区册子岛北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废弃治理工程治理工程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册子岛北部,符合相关环评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和其他审批要求,也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将会对当地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能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在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地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 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②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⑨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镇政府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6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6月26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岑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司前街 联系人:钱主任,68582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8号6幢南第3层 联系人:赵工 0571-85229477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地址: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 联系电话:12369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岑港街道办事处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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