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集成家居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友谊路199号。 项目概况:为适应市场需求,以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总投资10570万元,拟利用现有东厂区空余厂房进行技改,占地面积88451m2,建筑面积175373.54m2,新增组装生产线、冲床、激光切割机、压力机、挤出机、高速自动混料系统及配套辅助等设备,形成年产20万台晾衣机、6万台集成灶、200万台浴霸、10万台通风扇、80万台LED平板灯、800万平方米集成吊顶、100万平方米木塑家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表1。 表1 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地表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入秀洲区王店镇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周边河流不会产生影响。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并处理,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在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及北侧居住小区噪声均可达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固体废物:一般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种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避免运输、储存等过程中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并从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外排。在此前提下,事故时可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因此,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入秀洲区王店镇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打磨处设吸风管收集粉尘,再由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投料、搅拌、切割和粉碎处均设集气装置,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挤出、覆膜工序设置集气装置,经捕集的废气由中和塔+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合理布局,设计中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消声、隔音措施,特别是风机等,安装避震器和隔声罩,风机送风口等安装消声器;空压机设于空压房内;文明操作;在生产区和厂区四周种植绿化隔声带,选择吸声能力强的树种,如杉树等;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金属、废金属粉和一般废包装物经收集后外卖;废塑粉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切削液(废物代码900-006-09)、废机油(废物代码900-214-08)、危险废包装物(废物代码900-041-49)等暂时在厂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1、火灾爆炸风险以及事故性泄露常与装置设备故障相关联,安全管理中要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防患于未然。2、设置火灾报警器,按相关规范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生产装置、仓储区等场所按标准设置各种安全标志。3、必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4、原料存放区、危废暂存区地面敷设防渗漏材料,并设置围堰,避免有机物渗入地下,并对原料桶定期检查,并要求仓库管理人员定期巡查。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友谊路199号,地理位置较好,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并正逐步完善,能满足本项目的生产需要,选址符合嘉兴市和秀洲区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年产20万台晾衣机、6万台集成灶、200万台浴霸、10万台通风扇、80万台LED平板灯、800万平方米集成吊顶、100万平方米木塑家装材料,项目符合嘉兴市区环境功能区划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要求。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企业应落实本项目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及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本次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拟建地周边村庄、企业、团体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本项目拟建地周围2.5km范围内。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0年05月08日~05月20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馈。反馈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友谊路199号 联系人: 张益富 13777390037 环评单位: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美路西总部花园56幢8楼、9楼 单位电话:0573-82711907 传真:0573-82795181 邮编:314006 联系人:王根良 13515736712 环评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联系人:吴韵 联系电话:0573-82722517 13736432733(值班电话) 八、其它 公示时间:2020年05月08日~05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