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室内探伤和X射线移动探伤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4-27 00:00 |
浏览次数:
|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
|
|
2020 年 4 月 27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工业X、γ射线室内探伤和X射线移动探伤项目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园区龙庆路251号 | 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新建一间探伤室,并配置2台X射线探伤机,2台γ射线探伤机,每台探伤机内含1枚192Ir放射源,最大装源活度均为3.7×1012Bq(100Ci),一用一换源周转。γ射线探伤机仅限在探伤室内使用,X射线探伤机在探伤室内使用或移动探伤。 | 建设单位已按要求信息公开。 |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本报告的屏蔽防护设计方案、辐射安全措施、辐射安全设施及装置、“三废”处理设施及措施等辐射环保内容进行建设,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落实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个人剂量监测等,并建立相应的人员档案。 |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及γ射线。 通过辐射防护设施,配备监测和防护仪器设备,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做好放射性废物处置、台账资料管理、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等工作,严防辐射事故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 至 2020 年 5 月 6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0-04-27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