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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吨苄达赖氨酸生产车间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固废部分)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02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吨苄达赖氨酸生产车间项目(固废部分)

嘉兴市平湖市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次实际建成建设年产2吨苄达赖氨酸项目(项目产品本公司后道产品配套自用)。

厂区设有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废物堆场,项目产生的活性炭渣、蒸馏废液、废母液、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固废,均进行了妥善处置。

在企业门口和园区管委会门口等进行了张贴公示,在企业网站进行全本公示,两者同步,公示期间未受到投诉。

公告时间:2020年4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

联系电话:28190035 传真:28885013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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